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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09-1号贵银大酒店商住房产一栋

起拍价:

¥1700万

将于11月23日10:00开拍

处置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温正清

电话1: 13707786315 电话2: 0778-621621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00万

保证金:

¥8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1700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657.09㎡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竞 拍 须 知 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字体部分)。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拍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委托竞拍】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二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账户注册】本次拍卖采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六、【拍卖规则的认同】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七、【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不动产包括不动产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动产的实物使用情况、违章情况、年检及交强险交纳情况等。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数额均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保证金缴纳】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十二、【悔拍】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过户办理及税费的负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拍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违章、罚款、拖审、保险等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拍卖中止或撤回】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拍卖计价单位】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竞拍人义务】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名称: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09-1号巴马贵银大酒店商住房产一栋房屋坐落: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09-1号产权人:罗小革建筑面积:3657.09平方米房屋性质及规划用途:私人自建房的商住用地有无抵押:有起拍价: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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