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松原拍卖房 > 扶余拍卖房 >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住宅楼及后接偏房116平米

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住宅楼及后接偏房116平米

当前价:

¥14.86827万

预计1月3日10:00结束

处置单位:

扶余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英华

手机: 135009433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0.6504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14.86827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7.2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4日10时至2019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扶余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213w.3065169.a214dv9.2.cvyPIp,户名:扶余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被执行人李喜明所有的位于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的住宅楼西3号1/2楼面积100平米及南侧后接偏房面积16平米共计116平米,本院已查封、扣押。

四、拍卖标的物大概现状:坐落于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该房屋没有产权证明,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须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其余瑕疵、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扶余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扶余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1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1月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扶余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余支行,账号:2205 0110 1976 0000 0195),并在2019年1月6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扶余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我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及时出具解除查封、扣押手续。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本次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38-58520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38-5852041    135 0094 33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扶余市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位位于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的住宅楼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    √   拍品所有人李喜明拍品现状位于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的住宅楼西3号1/2楼面积100平米及南侧后接偏房面积16平米共计116平米,本院已查封、扣押。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此拍品没有产权证书,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须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其余瑕疵以现场看样为准。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该标的物位于扶余市新站乡二道街西3号,1/2楼及后接偏房共计116平米。无产权证明。

评论

发 表

下一条:被执行人林士平所有的位于扶余市更新乡南平村的商用房、地下室及后接偏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