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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教师新村15栋202住宅房屋

起拍价:

¥36.49万

已于11月12日10:00流拍

处置单位: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魏法官

手机: 130073801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36.49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36.49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3.98㎡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从平台获取成交确认书。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11月16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注明(2017)湘13执恢55号成交余款,账户如下:户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账号:76012485025289622)并在余款到账后与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806号)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8-826149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执行法官:魏法官13007380199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 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位于沅陵县教师新村15栋202房,基础设施完备,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六通一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与场地平整);土地形状规整,地势平坦,地质情况较好,不受水文状况影响、地基承载力达到规定要求,符合规划限制条件。一面临街,东有沅陵沅水大桥,南有滨江大道,西有雄鹰城市广场,北有沅陵一中,周边汇聚文昌码头、从文广场、鹤鸣山小学、康佳大药房、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沅陵县人民医院等;交通便捷度:主要依托文化路进出,停车较便利;无明显大气污染、水文污染,周边没有影响视觉环境的杂乱因素;人文环境较好;景观:湘西剿匪纪念园;建筑物状况:总层数为3层,混合结构,外墙贴瓷砖。房屋的基本情况建筑物状况为混合结构,建筑年代:2006年;装修情况:精装;楼层/总楼层:2/6,房屋性质为住宅,外墙装饰为瓷砖、木地板,内墙装饰刷白,户型为三房两厅,房屋利用现状自住,天棚装饰吊顶,地面装饰瓷砖、木地板,门窗装饰防盗门;建筑面积:123.98m2(其中套内建筑113.04㎡,分摊面积10.94㎡),建筑物单价2943/m2,评估价为3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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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位于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二环路雨露花园10号楼高档四层楼临江别墅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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