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晋城拍卖房 > 陵川拍卖房 >陵川县崇文镇北关凌云街房产

陵川县崇文镇北关凌云街房产

成交价:

¥47.0864万

已于9月21日10:33成交

处置单位:

陵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马先生

1860356534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46.608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2人

起拍价:

¥37.286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78次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24.04㎡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陵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0日10时至2018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陵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8年9月14日前向陵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陵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9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4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9月28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在2018年9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陵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陵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陵川县支行,账号:1400165710805050501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监督单位:陵川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356-6203443      联系人:刘法官咨询单位: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603565345     联系人:马先生                                  陵川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参照晋中硕评报字(2017)第0059号资产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陵川县崇文镇北关凌云街房产权利来源陵川县人民法院(2018)晋0524执恢37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房产证拍品所有人宋向东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陵川县人民法院查封;2、无租赁情况;3、房产面积为:224.04㎡4、简单装修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陵川县崇文镇北关凌云街房产2、标的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实物为准)3、费用负担情况: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评论

发 表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