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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湖南街房屋一套

起拍价:

¥26.584万

已于10月11日10:00流拍

处置单位:

丹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

18008559553 / 0851-3691621,0851-36916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33.23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26.584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8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0.12㎡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18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即按相应标的物的保证金数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10月1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1127626),并在交纳余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丹寨县国土西路丹寨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手续,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55-36916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55-3691622     18008559553。   丹寨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丹寨县龙泉镇湖南街房屋一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黔2636执31号之七执行裁定书房屋产权证房权证丹房字第2002-3702土地产权证无标的所有人申军华评估鉴定基准日2018年8月2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是否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住宅/商业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不详经营情况商业地产是否处在有营业状态(住宅类标的无需填写)钥  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丹寨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于丹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90.12平方米(请填写阿拉伯数字)如有多个请勿填写单个面积,如不涉及请无需填写公摊总面积xxx平方米(请填写阿拉伯数字)如有多个请勿填写单个面积,如不涉及请无需填写土地总面积xxx平方米(请填写阿拉伯数字)如有多个请勿填写单个面积,如不涉及请无需填写房产年龄18年(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装修情况毛坯/简装/中装/精装/豪装房屋户型3室2厅1厨1卫房屋楼层2-3层,最高3层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其他介绍屋内配套、特殊事项等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332300元费用总价xxx元(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此项为税费及物管等其他费用的总和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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