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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相、奎焕丽所属的位于施甸县城北扩建区摩仓路东段北侧47幢13号的房地产

成交价:

¥136.9323万

已于9月15日10:16成交

处置单位:

施甸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

18788038003/0875-81253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117.7323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3人

起拍价:

¥111.9323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22次

折价率:

9.5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40.27㎡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施甸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14日10时至2018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施甸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施甸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875/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王兴相、奎焕丽所属的位于施甸县城北扩建区摩仓路东段北侧47幢13号的房地产,房屋面积240.27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起拍价:111.9323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9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施甸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账号:5305 0172 7436 0000 0108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75-81216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5-8125319,18788038003(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施甸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王兴相、奎焕丽所有的位于施甸县城北扩建区摩仓路东段北侧47幢13号的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云0521执恢17号房屋产权证施甸县房权证甸阳镇字第A10-0876号土地产权证施国用(2010)第409号标的所有人王兴相、奎焕丽评估鉴定基准日2018年5月1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出租过户情况房屋能过户。钥  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查封抵押抵押于施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40.27平方米公摊总面积6.36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8年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房屋朝向周边配套交通便利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177323.00元税费情况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他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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