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宗地号为450621100019GB00532的房地产
已于11月3日10:00流拍
联系方式:
林法官、执行局内勤
0770-8510907/0770-851016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变 卖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 买 条 件】一、【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变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上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上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 买 流 程】一、【缴纳变卖保证金】竞买人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变卖平台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变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二、【参与出价竞买】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三、【变卖成交】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四、【缴纳成交价余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使用变卖按揭贷款的应将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上思县人民法院领取《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五、【裁定解除查封及交付】变卖成交款余额缴纳至法院后(使用变卖贷款的,银行将扣除首付款后剩余贷款金额存放至法院账户后),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变卖公告载明的主办法官,由法院作出解除查封、扣押、交付、过户等裁定书。
六、【动产交付】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机动车过户】机动车变卖成交后,法院将解除查封及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买受人凭变卖成交确认书、过户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过户费用。机动车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机动车查封、扣押过程中产生的存放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不动产过户】法院将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至房产登记部门。买受人凭变卖成交确认书、过户裁定到地税部门办理不动产纳税手续,在法院得到房产登记部门受理回执后,通知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九、【不动产过户相关费用】不动产竞买及交接过程中的下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事先了解相关费用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一)自行办理缴税并承担相关税费;
(二)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
(三)自行办理物业、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不动产所欠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缴纳,不在变卖成交款中予以扣除。
十、【过户条件及时间】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 他】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三、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0-85101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85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