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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潜江市潜阳东路51号2栋3单元102室房屋

起拍价:

¥11万

已于8月24日14:49流拍

处置单位:

京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

189729060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17.1492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起拍价:

¥11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6.4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3.9㎡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23日10时至2018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24/02,户名:京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帐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特别提醒】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于2018年9月3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京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账号:1809030029200145951),并在2018年9月10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京山县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大道30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特别提醒】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因网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24-73635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8972906096(杨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京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被执行人凡友武名下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潜阳东路51号2栋3单元102室的房屋(产权证号:051581)拍卖依据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未办理分摊土地出让,无土地证。拍品所有人凡友武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未办理分摊土地出让,无土地证。拍品现状空置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 品 介 绍详情见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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