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拍品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恒丰商城A区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农亦武、谭孙利 拍品现状 标的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恒丰商城A区 租赁 情况 无 钥匙 无 备注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广西天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2、本次拍卖按房屋现状拍卖,法院负责腾空房屋; 3、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5、在办理产权相关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税费,以及该房产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一切费用按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分别承担。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 1、该楼房南北朝向,为钢混结构建筑物,楼房总层数为5层,房屋层高一层约为4米,第二至五层层高约3.5米,产权面积为212.22平方米(不含加建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55.86平方米。该房坐落于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恒丰商城A区,临近天宝北路干道,交通便利,周边基础设施齐全。 2、外观及室内装修情况:外墙面喷漆,一层为开间布置,门面未出租。入户门为折叠不锈钢门,踏步地面铺瓷砖,墙面贴1.2米高的瓷砖墙裙,墙裙以上及天棚均为腻子饰面,有楼梯通向高层,楼梯转角下有一卫生间,楼梯间为瓷砖地面,不锈钢栏杆及扶手,墙面贴1.2米高的瓷砖墙裙。二层前端为客厅,内含厕所,地面铺瓷砖,内墙面为漆面装饰,顶棚为普通吊顶;后端为厨房,地面铺瓷砖,墙面贴瓷砖至顶,顶棚普通吊顶。三层前端卧室,门为实木门,内含厕所,地面铺瓷砖,内墙面为漆面装饰,顶棚为普通吊顶;后端卧室,门为实木门,内含厕所,地面铺瓷砖,内墙面及顶棚为漆面装饰。四层后端卧室,门为实木门,内含厕所,地面铺瓷砖,内墙面、顶棚为漆面装饰。四层前端及五层为加建部分,未装饰。二至四层已装饰部分,楼梯间踏步地面铺瓷砖,地角线以上墙面漆面装饰,窗户均为铝合金窗。整体装修为简单装修。(详见实地拍摄照片或前往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