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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革东镇城北社区雅园小区7栋附7-16号

起拍价:

¥76万

已于9月13日10:08流拍

处置单位:

剑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

18084336337/0855-52269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80.33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7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9.5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84.5㎡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剑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15日10时00分00秒至2018年9月12日10时00分00秒止(延时除外)在剑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剑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55/17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拍卖标的情况详见拍卖公告。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家具等物品)。房产的手续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剑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9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7月1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此次变卖无优先购买人)。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情况详见拍卖公告。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公告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9月20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8年7月6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剑河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剑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账号:521000103012017003452-26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该须知有不足之处,本院有补充权。
举报监督电话:0855-52269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55-52269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剑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位于剑河县革东镇城北社区雅园小区7栋附7-16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房屋总层数为6层,拍卖对象所在层为1层,房屋建筑面积为54.65平方米,结构为框架。室内装修为地面铺设地砖,顶面吊顶。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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