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23日10时至2018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路5号,房屋所有权证为南房权证龙川镇房字第00686号,建筑面积为94.77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起拍价:人民币243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元整),保留价:人民币24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元整),保证金:人民币1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6月7日8时起至2018年6月22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账号:5305011008570000016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72222851(曹法官、彭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8-7214021
联系地址: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