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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者楼街道办事处陵园路23-2

起拍价:

¥29.8152万

已于8月12日10:06流拍

处置单位:

册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梁法官

0859-366060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查看

关键词:

评估价:

¥29.815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报名人数:

0人

变卖价:

¥29.815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出价次数:

0次

折价率:

10折

竞价期:

24小时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其它信息: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44㎡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评论(0)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变卖须知

变 卖 须 知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13日10时至2018年6月14日10时止(如有竞买人在此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延时的除外)在册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办陵园路23-2号房屋一套(房号1-2,第一层)。    起拍价:29.815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四、注意事项:  
1、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提供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实物交付,亦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相关产权证件等;  
3、办理过户及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须在竞买开始前至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的时间与看样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卖前一天(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七、拍卖方式:变卖。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521000103012017003452-2327)。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凭本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手续。在办理产权转移过程中所发生(含拍卖前、后)的所有一切税款(含原欠税)、税费、费用及水电、卫生、电信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会进行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九、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期办理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十、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他责任。    

二十一、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节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网拍小组电话: 0859-3660608  18008591105(梁法官)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新车站旁)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859-3660605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59-366011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8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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