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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弘石湾住宅小区车位号为:B1-091号

起拍价:

¥8.3万

将于7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程法官:16647567155

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3万

保证金:

¥166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8.0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瑕疵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本院在执行中机建工有限公司与通辽市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通辽市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弘石湾住宅小区的28个停车位将于2020年7月30日10时至2020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caa123.org.cn/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弘石湾住宅小区车位号为:B1-091号,(合同号)为:-191号,建筑面积为28.0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24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4.449平方米的地下停车位;

二、起拍价:83000.00元;保证金:166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7月31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安排统一实地看样,请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有限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特别提示(必看):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九、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实名交纳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交纳保证金后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剩余价款在竞买成交后10日内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逾期不交付按悔拍处理;未竞得标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新兴支行收款账号:622840214705827876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5-8228306;法院网拍
咨询电话:16647567155/0475-8211017。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瑕疵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本院在执行中机建工有限公司与通辽市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通辽市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弘石湾住宅小区的28个停车位将于2020年7月30日10时至2020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caa123.org.cn/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弘石湾住宅小区车位号为:B1-091号,(合同号)为:-191号,建筑面积为28.0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24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4.449平方米的地下停车位;

二、起拍价:83000.00元;保证金:166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7月31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安排统一实地看样,请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有限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特别提示(必看):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九、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实名交纳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交纳保证金后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剩余价款在竞买成交后10日内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逾期不交付按悔拍处理;未竞得标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新兴支行收款账号:622840214705827876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5-8228306;法院网拍
咨询电话:16647567155/0475-8211017。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弘石湾住宅小区车位号为:B1-091号,(合同号)为:-191号,建筑面积为28.0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24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4.449平方米的地下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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