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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47号5号楼内2301号房产

起拍价:

¥97.766284万

将于1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山东司辅:19853163233

拍卖平台:

公拍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9.66612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7.766284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1.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须知

须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47号5号楼内2301号房产,建筑面积:171.5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烟房权证芝字第335919号。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确认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公拍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我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买受人收到我院的成交裁定书之日可交接标的物。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12月11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37001666401050152613000103,行号:105456000200) 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0)鲁0602执恢373号拍卖款],并于2020年12月18日11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芝罘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五、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相关拍卖流程及贷款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19853163233
法院咨询电话:0535-6859077  祝法官举报电话: 0535-6859031
联系地址: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16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47号5号楼内2301号房产,建筑面积:171.5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烟房权证芝字第335919号。  起拍价:977662.84元,保证金:90000元,加价幅度:9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相关拍卖流程及贷款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19853163233
法院咨询电话:0535-6859077  祝法官举报电话: 0535-6859031
联系地址: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16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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