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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环城西路以北一单元301一处住宅用房地产

起拍价:

¥70万

将于1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都市放心拍:1817082798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9.4081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0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月15日10时至2023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如房屋等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一周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者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延长五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最终确权以法院裁定为准。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乡支行,账   号:9558831511000514611汇款请注明本案的案号(2022)赣1003执1733号(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原件、复印件材料)到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后,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后台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应缴的税款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应缴各种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1708279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170827983(都市放心拍)16607940163(李法官)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15日

竞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饶接辉、饶文武所有的抚州市东乡区环城西路以北一单元301一处住宅用房地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我院的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抚州市东乡区环城西路以北一单元301。不动产权证书:0003760号。建筑面积为:143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拍卖层/总楼层:3/7。(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二、竞价时间:标的物共进行两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申请人同意接收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均流拍的,本院将依法作价抵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抵价的,将依法进行变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月15日10时至2023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本标的评估价为:794081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

四、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者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延长五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与多个竞买委托人共同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和多个竞买委托人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和多个竞买委托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在开拍前三日安排看样工作节假日延后(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170827983。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屋限购情况需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后台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应缴的税款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应缴各种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房屋欠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税费的,在本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纳税(费)的凭证从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逾期不予办理,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抚州市东乡区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乡支行,账   号:9558831511000514611汇款请注明本案的案号(2022)赣1003执1733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help.jd.com/user/issue/418-1394.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法院咨询电话:18170827983(都市放心拍)16607940163(李法官) 若法官外出,请让书记员记录联系方式及请求事项。特此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15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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