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重庆拍卖房 > 万州拍卖房 >重庆市万州区金泉路2号(金泉阳光花园)31幢2402室房屋

重庆市万州区金泉路2号(金泉阳光花园)31幢2402室房屋

起拍价:

¥55.3778万

将于1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万丰源:023-58224318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9.111179万

保证金:

¥5.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5.377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4.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8日10时至2023年1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用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重庆市万州区金泉路2号(金泉阳光花园)31幢2402室房屋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要求竞买人承诺非本院、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天内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查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水房,空置。欠物业费5967.84元,以实际缴款为准。本次拍卖包含不动产价值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可移动价值。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司法拍卖,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标的物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法院申请在拍卖款中列支。申请退还期限为15天,自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5、如该标的物尚欠的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围标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卖参与人一旦作出参与竞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本次拍卖标的的调查情况表仅供竞买参与人参考,不作成交后移交的依据,建议意向竞买参与人务必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实地查看、清点后再决定是否参与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资料及票据等资料。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后7天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逾期未在公告中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咨询电话: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 023-58224318 400-683-6882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7日

竞拍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8日10时至2023年1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金泉路2号(金泉阳光花园)31幢2402室房屋标的情况:标的建筑面积124.33平方米,清水房。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询价:79.111179万元,起拍价(保留价):55.3778万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咨询、展示看样、预约看样的方式: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58224318  400-683-6882。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查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水房,空置。欠物业费5967.84元,以实际缴款为准。本次拍卖包含不动产价值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可移动价值。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司法拍卖,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标的物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法院申请在拍卖款中列支。申请退还期限为15天,自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5、如该标的物尚欠的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拍前7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围标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要求竞买人承诺非本院、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天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逾期未在公告中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十

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参与人在拍卖竞价时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58224318 400-683-6882
法院咨询电话:023-8766610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7日

标的详情

调查表
相关附件:

裁定书.pdf

上一条:武清区大孟庄镇103国道西侧东篱庭苑艾草园16房产

下一条: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北实验学校区市府路东段路南磷铵厂楼1-143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