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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区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保利金町湾望海寓一栋2302号的房产

起拍价:

¥25.1942万

将于12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海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平台:400-836302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5.991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5.194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1.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 东 省 海 丰 县 人 民 法 院网络司法拍卖须知(一拍)(2022)粤1521执1280号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止在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71,户名: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试行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次拍卖委托的机构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推广拍卖标的物等;
(三)草拟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提交法官审核签发;
(四)派专人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等;
(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
(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660-6629725。据反映,最近有不法分子和企业打着法院旗号向大家兜售网络司法拍卖的竞拍、缴税和过户等相关服务,甚至组织围标、串标。在此,关于本标的我院声明如下:(一)除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本院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和任何服务,法院委托提供服务的事项仅为上述事项,其他事项不属于法院委托事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二)本院对违法行为正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三)一切拍卖事项均以我院在京东网上的公告内容为准,过户、缴税、贷款等事项请向相关单位咨询,大家切勿上当受骗;(四)欢迎大家向我院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660-6629725。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本次竞拍前,竞买人可以自行通过网银、微信支付、虚拟账户等任何一种方式缴纳足额保证金(本标的物的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将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实际效果以看样当天实际情况为准。看样并不免除竞买人对标的物瑕疵的预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1月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海丰支行,账号:70557590632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及案号(2022)粤1521执1280号。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会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成交手续。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成交裁定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咨询网站:http://www.gd-n-tax.gov.cn/gdsw/swsw/swsw_index.shtml。贷款服务咨询热线:4008-363-020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支付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以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车辆需添加停车费、拖车费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自行解决相关欠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平台:4008-363-020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郭法官:0660-6869828
法院纪检电话:0660-6622918
联系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南侧小路坡段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竞拍公告

广 东省 海 丰 县 人 民 法 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一拍)(2022)粤1521执1280号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止在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72,户名: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汕尾市区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保利金町湾望海寓一栋2302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1)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31593号】。建筑面积:41.68㎡,专有建筑面积:30.83㎡(房产情况详见阿里拍卖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京东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网络询价报告书,请自行下载)。评估价:359916元,起拍价:25194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参与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京东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及付保证金前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京东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收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咨询看样及标的物详情: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8-363-020尾款缴纳咨询电话:4008-363-020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12月27日15时。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致电预约看样。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发送至手机号码13501508049登记预约看样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看样集中地点:汕尾市区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保利金町湾望海寓一栋2302号(该标的物地址)。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7日16时前向本院执行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及登记,资格经法院确认并登记后方可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登记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1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对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并不免除竞买人对标的物瑕疵的预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本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八、过户: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待拍卖成交,法院收到全部拍卖价款后,仅出具《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车辆需添加停车费、拖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于2023年1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海丰支行,账号:70557590632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名称及案号(2022)粤1521执1280号。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成交手续。贷款服务咨询热线:4008-363-020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额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平台:4008-363-020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郭法官:0660-6869828
法院纪检电话:0660-6622918
联系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南侧小路坡段网址:http://www.hffy.gov.cn/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注:
1、标的物情况说明摘自网络询价报告,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相关附件:

三家询价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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