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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吉被执行人卢树标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336号万盛广场1单元910号

起拍价:

¥87.533万

将于12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电话1:400-836302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7.533万

保证金:

¥17.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7.533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不交吉被执行人卢树标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336号万盛广场1单元910号的拍卖须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实名注册)。(竞买人须在京东网实名注册)。(竞买人条件应视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的不动产,请于拍卖前自行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3天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需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法院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180206); 买受人在款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带齐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缴款凭证复印件,通过短信或者电话联系预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自行处理接收标的房产的问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造成的差价的,法院可以责令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法律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买受人必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税项及缴纳标准和缴纳流程以相关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咨询网站:http://dg.gdltax.gov.cn)

十二、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作废手续,费用自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不交吉拍卖特别提示:标的物内的实际占有使用人员有租赁合同,亦未主动搬迁。本次拍卖中,法院不负责交付标的物,亦不负责处理竞买人因标的物产生的纠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愿意自行解决标的房产内人员及财物的搬迁问题。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不交吉被执行人卢树标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336号万盛广场1单元910号的拍卖公告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2,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卢树标名下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336号万盛广场1单元910号[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332564号]的房产。(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起拍价:875330元,保证金:175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特别提醒:1.本次所拍房产存在租赁,租赁期为2022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5日,确权裁定书生效后每月租金约1400元(详见书面合同材料)将由买受人自行收取。买受人在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前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2.竞买人须了解清楚过户手续办理,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税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等内容,自觉遵守房屋所在地限购限价等政策,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请咨询相关单位。3.竞买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将符合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本院。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不符合相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本次竞拍并成交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返还,因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竞买人承担。4.本次所拍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东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2年12月1日15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看样咨询联系电话:4008-363-020),或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501508049(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作咨询等回复),并于2022年12月5日15时前到达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336号万盛广场1单元910号集中。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当前疫情期间,现场看样需佩戴口罩,同时应避免聚集,听从辅助机构安排。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财产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税费问题: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22年12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18020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案号[(2022)粤1972执7269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01508049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司法线下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8-363-020 (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承办法官电话:0769-89889343、18665196383法院
监督电话:0769-89889333(法院监督电话只接收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网址:http://www.dgdefy.cn/dgey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张道清名下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巷头村富康路229号纺织交易广场1号商业、办公楼A座办公1912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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