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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发区锦藤环街14号201房

起拍价:

¥194.9802万

将于11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冯法官:电话1:020-3262086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04.6565万

保证金:

¥194.980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94.9802万

单价:

¥1.4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7.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 sifa.jd.2551,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七、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八、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另外,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7734,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2385号”,以便法院查收] ,并在交齐拍卖款以及收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变卖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82、83211073。       

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变卖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0日10时至2023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 sifa.jd.2551;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州市开发区锦藤环街14号201房,实物现状详见《网络询价报告》。        上述标的物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变卖价:1949802元,保证金:194900元,增价幅度:97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抵押权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
1、优先购买权人:无。
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看样方式:因未能取得本次拍卖标的物钥匙,本次拍卖本院不组织看样,竞买人可在本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处勘察周围情况。(司法拍卖客服热线:020-83802731、020-32620863)。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        经现场调查,涉案标的位于锦藤花园1栋,物业人员反馈,涉案房产无拖欠管理费用,处于空置状态,室内为精装修,房间结构为4室1厅2卫。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广州市)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交付并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7734,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2385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及收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拍卖成交价尾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我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是本次拍卖唯一被选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我院未委托或者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中介公司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在此声明,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对于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
监督电话:020-83211082。                              二〇二二 年 十一 月 二 日

标的详情


1、标的物情况以查册情况为准,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上一条:[江威豪临] 位于清远市清城沿江一路28座江威豪临大厦28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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