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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回迁房屋

起拍价:

¥2670.885504万

将于11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俊会:电话1:0755-2198179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769.4384万

保证金:

¥2670.88550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670.885504万

单价:

¥5.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27.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网络司法变卖须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至2023年1月1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变卖程序一旦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本院不再办理委托手续,请有此需要的意向竞买人尽早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15天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025947233),缴款时请注明“网络变卖”字样和变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在缴纳变卖成交全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接收变卖标的物车辆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76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变卖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沙东村二十五巷1栋房产中许树鹏拥有的527.36平方米被拆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的公告(变卖)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至2023年1月1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SS-02-007-02)中许树鹏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东村二十五巷1栋房产拥有的527.36平方米被拆迁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具体为项目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交付给被执行人许树鹏的回迁安置房);拍卖物建筑面积为:527.36平方米(其中出租型住宅210.94平方米,公寓316.42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出租型住宅及公寓,在建房屋;性质: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瑕疵说明:
1、变卖标的物为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中的回迁房屋,房屋现状正在建设中,现已签订《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2-007-02),本次变卖的是上述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中约定为项目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二期范围内交付给被执行人许树鹏的527.36平方米出租型住宅及公寓。房屋最终确定的楼层、朝向等根据《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执行。另《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所涉及的过渡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按约搬迁奖金等不归买受人享有,不属于本次变卖范围。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中补偿回迁房屋的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进行核实与跟进。如产生纠纷,按上述协议约定进行解决。
2、变卖成交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向协助单位开发商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村委会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将安置协议(协议编号为:SS-02-007-02)丙方享有的搬迁房屋相关权利义务转移由买受人承受,上述文书送达后则本院的交接义务已完成,若上述两公司不配合协助变更即存在竞买成功后无法更名为买受人的风险,请买受人在决定竞买前认真考虑,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无法更名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大损失可至无法最终获得拆迁安置房产且所支付的竞买款无法追回的情形),对此本院概不负责。该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中补偿回迁房屋交付后房屋具备办理权属登记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权属登记的政策条件,买受人不因本次变卖而自动享受回迁房一手业主办证的相关政策,日后以何种政策条件办理过户,本院均不在本次变卖中作出任何保证,由买受人自行询问相关部门及自行承受相关后果,与本院无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
3、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起拍价:26708855.04元,保证金:2600000元,增价幅度:13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755-21981797,21981764(不接受税费、学位、户籍相关咨询,请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核实)。(我院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辅助服务费按成交价1%收取,最高不超过每单人民币1万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产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过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后法定限期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法院不负责清偿交付。

七、特殊说明:变卖成交时,如有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如有)均由买受人支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天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025947233),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88-4328。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76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执行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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