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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旋湾花园二期】深圳市龙岗区南澳盘仔径凯旋湾花园(二期)51号A房地产

起拍价:

¥929.10464万

将于11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辅拍司法专员:1354317424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659.1154万

保证金:

¥929.1046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929.10464万

单价:

¥3.4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凯旋湾花园二期(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276.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变 卖 须 知(202
2)粤15执恢55号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10时至2023年1月2日10时止(共60天,有人出价或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641569,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并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联名竞买的,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共同到本院并经确认,同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负责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共60天(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第一次出价开始,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变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流拍。

六、竞买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公告中的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院不接受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变卖预缴款。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但也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实地看样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愿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八、为避免悔拍的法律后果,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七日内,将变卖尾款缴入变卖公告中确定的执行案件的“指定账户”内。法院未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缴交拍卖余款。

九、变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和过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变卖财产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请买受人在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在参加变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一经竞买视为自愿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实行各税各付原则,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部分的应缴税费。标的物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车辆需添加停车费、拖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本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为买受人悔拍,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本院联系并提供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应载明实际买受人的姓名、网拍竞买号等实际身份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六、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变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协商和签约。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变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本院可依法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

十八、在该标的物公示和变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

十九、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
咨询电话: 13543174246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京东网咨询电话: 400-836-3020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法官0660-3297826本院纪检电话:0660-3369053本院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变卖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变 卖 公 告(202
2)粤15执恢55号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10时至2023年1月2日10时止(共60天,有人出价或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641569,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的方式及竞价方式
1、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2022年11月1日10时至2023年1月2日10时止(共60天,有人出价或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第一次出价开始,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变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流拍。注:拍卖标的物过户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或其他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或其他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变卖标的物标的物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澳盘仔径凯旋湾花园(二期)51号A房地产变卖价:9291046.40元。变卖预缴款:9291046.40元(已含保证金18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三、变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本院负责变卖标的物清场交付。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建筑物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因本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变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变卖前仔细了解知悉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的特别提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的相关规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并经本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负责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变卖前通知情况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将变卖情况已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如相关当事人或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未收到变卖通知的,自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本院接受咨询,展示变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变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变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变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660-3368705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即日起至变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具体情况请联系本次变卖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如需预约现场或直播在线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或直播在线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543174246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本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本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集中看样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澳盘仔径凯旋湾花园(二期)51号A(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特别提示: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变卖预缴款(含保证金)及余款的缴纳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变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含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院不接受除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变卖预缴款。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买受人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买受人等待本院通知或联系本院预约时间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按照以下说明支付高出部分的尾款: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即在2023年1月9日之前),买受人须将变卖尾款缴入本院执行案件的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32009000062755)填写缴款单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执行案号:(2022)粤15执恢55号),不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缴交拍卖余款。缴款后请及时告知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变卖尾款的,视为悔拍。详情请联系本次变卖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十、变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和过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领取变卖款收据。变卖财产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详情请联系本次变卖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请买受人在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在参加变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实行各税各付原则,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部分的应缴税费。标的物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车辆需添加停车费、拖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一、竞买人银行贷款变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本院无关。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变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二、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特别提示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变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变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本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特别提示:【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变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拍卖唯一被选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中介公司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在此声明,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对于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特别提示: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变卖标的物有关的权属和价值等材料,充分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变卖规则,清楚司法变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特别提示:除网络司法变卖平台锁定变卖预缴款,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将变卖预缴款扣划至本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变卖余款汇入本院账户外,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本院核实相关情况。特别提示:网络司法变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网络司法变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覆盖、毁损、撕扯变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及其他破坏网络司法变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
咨询电话: 13543174246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京东网咨询电话:400-622-9586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法官0660-3297826本院纪检电话:0660-3369053本院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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