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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宗县建设西大街北侧麗景佳园小区15幢1单元201、车库120号房产

起拍价:

¥35万

将于11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连法官:0319-5299715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3.7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比如:商品房限购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5、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所以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为自然人,权利性质承租人、共有人;
2、网拍时间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为了快速变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将相关法律文书、价格认定结论书及相关法律事宜已送达。本公告具有公示效力,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前登陆京东网竞价系统与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参与竞价的,后果自负。

九、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本次竞价会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每次加价幅度:3000元。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京东网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2022)冀0503执恢601号,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账号:1752022081622081600447621;行号:313131000049),并在2022年11月30日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邢台县人民法院(地址:邢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标的物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特别注意:本此拍卖的标的物在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时已经将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扣除,故此,所有过户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         有关规划、环保、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政府、发改、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十

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9-- 52997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法院咨询电话:0319-- 5299715、17703390980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竞拍公告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广宗县建设西大街北侧麗景佳园小区15幢1单元201、车库120号房产的第一次拍卖公告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宗县建设西大街北侧麗景佳园小区15幢1单元201、车库120号房产(证号:广城房权证03字第2015-00008056号)一处。房屋面积:123.7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3层,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35.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0.3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为自然人,权利性质承租人、共有人;
2、网拍时间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为了快速变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将相关法律文书、价格认定结论书及相关法律事宜已送达。本公告具有公示效力,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接受咨询(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法院不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本标的物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得后历史遗留问题及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解决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己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的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特别注意:本此拍卖的标的物在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时已经将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扣除,故此,所有过户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维修基金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承担情况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2022)冀0503执恢601号,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账号:1752022081622081600447621;行号:313131000049)。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交纳期限)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或咨询河北国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热线:15030987092 赵先生。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 

十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9-5299715、17703390980。
监督电话:0319-52997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路516号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发布。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标的详情

位于广宗县建设西大街北侧麗景佳园小区15幢1单元20
1、车库120号房产(证号:广城房权证03字第2015-00008056号)一处。房屋面积:123.7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3层,规划用途为住宅。
相关附件:

执行裁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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