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松原拍卖房 > 前郭拍卖房 >前郭县查干淖尔社区文武委世纪新城75幢75号1-2层7号的房地产

前郭县查干淖尔社区文武委世纪新城75幢75号1-2层7号的房地产

起拍价:

¥175.28万

将于10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赵法官:0431-8855893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13万

保证金:

¥175.2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75.2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1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相关注意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扣除变卖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经路支行,账号:22050148040009500555),并在缴存后的7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0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需网拍小组负责联系并通知到院时间,未提前联系导致来院后无法签署的,与本院无关。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程序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内容,竞买人特别关注上述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xxx……”。若存在持上述身份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程序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竞拍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有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31-8855 8869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7日

变卖公告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3日10时起60日止(期间有竞买人出价且24小时无竞价则自动成交,延时的除外)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前郭县查干淖尔社区文武委世纪新城75幢75号1-2层7号的房地产【权利证号:吉(2017)前郭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59号,不动产单元号220721015006GB00089F00580002,建筑面积418.00平方米】,申请执行人申请在一拍流拍的基础上降价20%,即1752800元为第二次拍卖起拍价,现以二拍价格变卖。瑕疵说明:拍卖房屋由案外人占有;该房屋与(2017)前郭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60号房屋打通;拍卖房屋含装修:包含房屋门窗,地面地砖、地板,棚顶灯,厨房橱柜,洗手盆,马桶;房屋拍卖前所欠缴的水、电、燃气、供暖、物业费及房屋腾迁(腾迁及交付时间不定)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后房屋更名过户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人员承担,强迁后房屋内其余物品由买受人保管六个月至一年内。(能否办理产权,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详情及公告未尽事宜,请以评估报告及现场实地看样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办理委托手续(不提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办理委托手续的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后果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务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不提前与法院联系看样导致不能看样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拍卖成交7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缴纳需延长缴纳时间的需书面向承办法官申请,若超期未缴纳且无书面申请的视为悔拍,后果自行承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经路支行,账号:220501480400095005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标的物详情表及拍卖须知。

十一、  鉴于本案被执行人送达网拍告知书存在困难,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通过本公告通知本案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标的物的拍卖事宜,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31-8855 8933(赵法官)
监督电话:0431-8855 8869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058号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7日

标的详情

拍卖房屋由案外人占有;该房屋与(2017)前郭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60号房屋打通;拍卖房屋含装修:包含房屋门窗,地面地砖、地板,棚顶灯,厨房橱柜,洗手盆,马桶;房屋拍卖前所欠缴的水、电、燃气、供暖、物业费及房屋腾迁(腾迁及交付时间不定)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后房屋更名过户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人员承担,强迁后房屋内其余物品由买受人保管六个月至一年内。(能否办理产权,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已知和未知瑕疵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详见评估报告。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doc

上一条:前郭县查干淖尔社区文武委世纪新城75幢75号1-2层6号的房地产

下一条:(台北明珠)建设项目一期E1号楼2308号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