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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沁苑】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3弄12号602的不动产(含固定装修)

起拍价:

¥945万

将于10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928851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350万

保证金:

¥1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45万

单价:

¥7.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康沁苑(1999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35.7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ifa.jd.com/12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auction.jd.com/allCourtsLis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院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申请执行人可以不缴纳或缴纳部分保证金报名参拍,如需享有此项权利,请申请人在开拍一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 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两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余款缴纳后请买受人及时与网拍工作人员预约(电话:0512-63493843)于每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网拍窗口(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因工作需要其余时间不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账号:622840040739660156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于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我院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三、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提供的过户材料后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款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一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2-6349382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2-63493843,QQ:2657753370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转6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3弄12号602的不动产(含固定装修)拍卖的公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ifa.jd.com/12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auction.jd.com/allCourtsList.html),于2022年10月24日10时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拍卖竞价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3弄12号602的不动产(含固定装修),房产证号:沪房地徐字(2010)第012772号,建筑面积:135.76平方米,房屋用途:居住,土地性质:出让。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上海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上海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注: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根据苏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
(1)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含苏州市区、太仓市、昆山市)(下同)内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第1套住房的,应提供竞拍人本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2)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含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住房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苏州市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5.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6.特别提示:(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特别提醒:为帮助买受人进一步节省过户成本 ,确定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方税款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因征询税费反馈需时,一般情况下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过户材料,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送达买受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材料的,我院会及时联系买受人予以说明。起拍价:945000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以直接来我院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司法网拍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和看样服务,超出委托事务范围的均由该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与我院无关。统一看样报名截止日期为开拍前5个工作日,请自行联系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农润资产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与法院无关。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款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账号:622840040739660156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共同共有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时,明确是否有共同共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按份共有人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办理登记和委托手续,请竞买人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0512-6349384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中国银行联系方式:朱秋雄:15806256677,吴冬丽:1377165961苏州银行联系方式:杨经理13812718289,王经理15995563856上海银行:叶经理15962691295华夏银行:徐经理13915550942住房置业担保:周琰0512-80780860(期间担保咨询)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注:具体贷款办理方案需根据标的物及竞买人实际资质情况确定

标的详情

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文馨苑] 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11弄9号1102(复式)的不动产(含固定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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