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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亮、张霞名下位于渭源县清源镇北大路南侧原纸箱厂院内1号楼4单元462室房屋一套

起拍价:

¥31.03685万

将于9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渭源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17393212891:1399321364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40.571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1.0368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 拍 须 知                                                竞 拍 须 知                                                (2021)甘1123执904号渭源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汪文珍与范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将于2022年9月19日10时至9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渭源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范亮、张霞名下位于渭源县清源镇北大路南侧原纸箱厂院内1号楼4单元462室房屋一套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标的:范亮、张霞名下位于渭源县清源镇北大路南侧原纸箱厂院内1号楼4单元462室房屋一套。起拍价310368.5元,保证金数额3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二、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渭源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17393212891,施法官)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注册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渭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竞拍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资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渭源县首阳路支行;户名:渭源县人民法院;账号:27093301040002321。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渭源县人民法院本次拍卖
咨询电话:17393212891联系人:施法官
监督电话:0932-4131599
联系地址:渭源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此公告在“京东网”、“渭源县人民法院微信平台” 上发布    渭源县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九月二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9日10时至2022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范亮、张霞名下位于渭源县清源镇北大路南侧原纸箱厂院内1号楼4单元462室房屋一套。起拍价310368.5元,保证金数额3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法人或者具有竞买能力的自然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2日10时30分起至2022年9月16日14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渭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渭源县首阳路支行,账号:2709330104000232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7393212891(施法官)   
监督电话:0932-4131599   
联系地址: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    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此公告在“京东网”、 “渭源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渭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标的详情

范亮、张霞名下位于渭源县清源镇北大路南侧原纸箱厂院内1号楼4单元462室房屋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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