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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洲湖镇龙潭路南侧洲湖新区龙潭小区13栋2单元402

起拍价:

¥67.648万

将于7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电话1:400-836302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4.56万

保证金:

¥67.64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67.64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1.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洲湖镇龙潭路南侧洲湖新区龙潭小区13栋2单元402(房产证号为C00005583)的变卖须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2,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实名注册,竞买人条件应视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的不动产,请于拍卖前自行咨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10时(共60天,延时的除外),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76480元以上)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7648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的,全部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15247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1972执恢577号变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01508049上(短信不作回复)。; 法院在款项到账后,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通知买受人带齐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法律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买受人必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税项及缴纳标准和缴纳流程以相关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咨询网站:http://dg.gdltax.gov.cn)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变卖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洲湖镇龙潭路南侧洲湖新区龙潭小区13栋2单元402(房产证号为C00005583)的变卖公告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2,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刘荣名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洲湖镇龙潭路南侧洲湖新区龙潭小区13栋2单元402(房产证号为C00005583)的房产。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起拍价:676480元,变卖预缴款:676480元(已含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特别提醒:1.请自行了解交易税费问题及过户问题等法律风险,自觉遵守房屋所在地限购限价等政策,自行处理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2.房屋按现状拍卖,质量瑕疵以实物为准。3.参与本标的物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江西省吉安市住房政策,在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是否符合当地购房政策。4.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符合江西省吉安市房屋相关政策将无法过户,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物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22年7月8日15时前与辅助机构预约(看样咨询联系电话:4008-363-020),或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501508049,并于2022年7月11日15:00时前到达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洲湖镇龙潭路南侧洲湖新区龙潭小区13栋2单元402。如无人预约,则本次看样取消。当前疫情期间,现场看样需佩戴口罩,同时应避免聚集,听从辅助机构安排。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变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它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1. 本次拍卖不含该不动产内家俬、家电等个人物品,经调查该拍卖标的现由被执行人及家属居住,本院已通知被执行人及家属限期搬迁,如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未自行搬离将房产交付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该房产强制清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本次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用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法院不负责协商处理。

七、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买受人有义务亲自到法院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送达地址正确有效。

八、税费问题:办理交接、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竞得者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竞得者等待法院通知或联系法院预约时间办理手续即可;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按照以下要求支付高出部分的尾款:尾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4400 1779 1080 5300 9743 15247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1972执恢577号变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01508049上(短信不作回复);法院在款项到账后,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通知买受人带齐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司法线下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8-363-020 (标的物详情、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承办法官:0769-89889347法院
监督电话:0769-89889333(法院监督电话只接受投诉,不受理不处理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莲湖路55号长安法庭网址:http://www.dgdefy.cn/dgey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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