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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106号1栋818房产

起拍价:

¥51.783368万

将于7月14日16: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1893399283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92.4703万

保证金:

¥51.78336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51.783368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4日16时至2022年9月12日16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559),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执行局罗法官,电话83008040、83007495;办理变卖成交后的相关手续)。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结束后三日内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5108952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11执15537号。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相关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我院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相关工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参照《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1、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的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费用由接受抵债的债权人支付,但不计入其抵债金额。
2、成交价不超过1万元的(含1万元),每宗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在50元基础上,按照1.5%加收;成交价2万元以上的,按成交价的1%计付,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3、网络司法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抵债金额1万元以下的,计收50元;抵债金额超过1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在50元基础上,按照1.5%加收;成交价2万元以上的,按成交价的1%计付,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4、一件案件涉及多宗财产的,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20-83008095  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该标的物需缴纳变卖全款517833.68元(含保证金51783元),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中国银行、建行、招行、浦发、交通、光大、邮储、杭州银行等查看各银行支付限额(含视频教程)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及《
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为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实地状况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如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4日16时至2022年9月12日16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2559),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106号1栋818房产,建筑面积:83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变卖后清场交付]变卖价:517833.68元,保证金:51783元,增价幅度:51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18933992832、400-828466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故在疫情期间本院不组织集体看样,请有意竞买人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由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特别提示:
1、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不予准许。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到本院执行局领取)。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到标的物现场勘查,但未能进入,自住或租赁状况不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买受人逾期未交纳变卖尾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全部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5108952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11执15537号。

八、其他: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三元里支行联系人:易智峰手机号:13802752865座机:020-36307135;林梓艺手机号:13060903021座机:020-36307012中国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联系人:邓裕卓,手机:13560355260,座机:020-35918212,020-8632852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联系人:龙经理:13556097936,86012988-8627,张经理:13533288502,86012988-8618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联系人:丁璇,手机:13632483080固话:020-38291721;王菁菁,手机:18664667266座机:020-38291862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8096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18933992832、400-8284666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中华路32号404房

下一条: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丽江花园云龙道三层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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