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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牧马镇莲花村恒大金碧天下769栋1单元1层1号(不含屋内物品)

起拍价:

¥744万

将于4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彤昌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731311786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930万

保证金:

¥7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44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2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详见公告

竞拍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公告(202
1)川0116执5454号本院定于2022年4月14日10时至2022年4月15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标的名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牧马镇莲花村恒大金碧天下769栋1单元1层1号(不含屋内物品)起拍价:744万保证金:74万加价幅度:0.4万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116执5454号标的所有人王靖云不动产权证号彭国用(2014)第03110号彭山房权证字第0066060号不动产权证明号川(2018)彭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328号规划用途/实际用途住宅/住宅土地性质(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如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建筑面积628.5平方米房屋户型12室6厅6卫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1-4层朝 向西南是否有人居住有优先购买权人有是否腾空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租赁情况有租赁,租赁期限至2039年12月30日止水电气及物管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调查,若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钥匙未交付评估鉴定基准日/影响过户的相关因素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其他可能影响司法网拍的因素无设定抵押情况有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采取当事人议价确定本财产处置起拍价为930万元。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所涉及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4、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自成交日起10日内应向法院提交其具备竞买、过户、办证资格的证明材料,若未按时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2年4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4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拍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6日9时至2022年4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彤昌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热线电话:17313117867(牟老师)。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6232 8138 0000 4465 087),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2年5月15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59号双流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重要提示: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询价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案件、标的
咨询电话:028-61076719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028-85815326(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东路一段59号网址: http://sifa.jd.com/拍卖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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