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恩施拍卖房 > 建始拍卖房 >建始县业州镇草子坝社区朝阳大道14号(朝阳吉星城)房屋第二次拍卖

建始县业州镇草子坝社区朝阳大道14号(朝阳吉星城)房屋第二次拍卖

起拍价:

¥60万

将于2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建始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15171077603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70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0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2.3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始广润支行,账号:17741301040006542),并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领取拍卖标的物,自行办理证照转移登记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本次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权利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不包括处理车辆违法、处理原驾驶人的扣分、办理车辆年检等过程中按《拍卖公告》应由买受方自行承担的费用。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18-34950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18-3495028(张法官)15171077603(张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065500                                                                                 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7日10时至2022年2月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建始县业州镇草子坝社区朝阳大道14号(朝阳吉星城),建筑面积为142.38平方米,总共19层,该房屋在8层。第二次起拍价格为60万元,保证金为10万元,加价幅度为5千元每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拍卖标的所在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利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税款和相关费用由买受方自行支付。本院对相关管理部门能否办理标的物产权手续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起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始县广润支行,账号:17741301040006542),并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按执行法院要求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18-34950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18-3495028(张法官)15171077603(张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065500 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团林铺镇世纪花园小区3栋1102号房

下一条: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渊巷55号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