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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田二居委三村过洋埔路口的房产

起拍价:

¥72万

将于1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谭生、周助理、马书记员:电话1:13631812109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23.8914万

保证金:

¥7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7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6.7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2年3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田二居委三村过洋埔路口的房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京东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拍前竞买人可通过网拍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的起拍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预缴款请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并依法办理变卖标的物的清场移交。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01200007224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1)粤07执584号案过洋埔路口房产拍卖款]。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本次变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以及所有欠、补缴、增值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缴费金额以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三、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明确,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0-3936187。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月10日

变卖公告

关于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田二居委三村过洋埔路口的房产     变卖的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2年3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田二居委三村过洋埔路口的房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账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坐落于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田二居委三村过洋埔路口的房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584850号、汕(红)国用(2006)第0011号】建筑面积:176.71㎡独用土地面积:55.35㎡总楼层数:3层所在楼层:1-3层使用权类型/房屋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产评估价为人民币1238914元,起拍价为人民币72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元,每次竞价增幅为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提示:竞投人如有网络竞拍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13902887971,龙经理,联系电话:18200699468。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天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咨询电话:周助理 0750-3936762、马书记员 0750-3936643。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竞投前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限购政策,因自身原因不符合购买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自行承担法律风险。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明确。

九、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成交后,法院依法对涉案标的进行清场移交。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网拍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预缴款请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01200007224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1)粤07执584号案过洋埔路口房产拍卖款],并及时告知承办法官,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ifa.jd.com/。

十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周助理:0750-3936762马书记员:0750-3936643  谭生:13631812109法院
监督电话: 0750-393618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月10日

标的详情



一、拍卖标的物    
1、坐落于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田二居委三村过洋埔路口的房产【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584850号、汕(红)国用(2006)第0011号】建筑面积:176.71㎡独用土地面积:55.35㎡总楼层数:3层所在楼层:1-3层使用权类型/房屋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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