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0日10时至2021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号楼23套房屋(详见下表)房屋评估价格一览表序号坐落建筑面积(㎡)楼层规划用途单价(元/㎡)总价(元)1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7号186.57 8/17住宅2,316 432,096 2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1号186.57 10/17住宅2,376 443,290 3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0号126.04 10/17住宅2,313 291,531 4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2号126.04 11/17住宅2,343 295,312 5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9号186.57 9/17住宅2,346 437,693 6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8号126.04 9/17住宅2,283 287,749 7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3号186.57 11/17住宅2,406 448,887 8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4号126.04 12/17住宅2,373 299,093 9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5号186.57 7/17住宅2,286 426,499 10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5号186.57 12/17住宅2,436 454,485 11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62号126.04 16/17住宅2,493 314,218 12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6号126.04 13/17住宅2,403 302,874 13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57号186.57 13/17住宅2,466 460,082 14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6号126.04 8/17住宅2,253 283,968 15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61号186.57 15/17住宅2,526 471,276 16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63号186.57 16/17住宅2,556 476,873 17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3号186.57 6/17住宅2,256 420,902 18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41号186.57 5/17住宅2,256 420,902 19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39号186.57 4/17住宅2,256 420,902 20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38号126.04 4/17住宅2,193 276,406 21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60号126.04 15/17住宅2,463 310,437 22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37号172.69 3/17住宅2,256 389,589 23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三段梦蓝湾17-136号126.04 3/17住宅2,193 276,406 总计:8,641,470 委托评估价:864.147万元,起拍价:864.147万元,保证金:50万元,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0416-287212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整体电梯损坏,无法使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交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6日15时前(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法庭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410100690528180),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十
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机构:昇瑞法拍网络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416-2872120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