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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幢1号的房产

起拍价:

¥28万

将于12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团队:400-836302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65万

保证金:

¥5.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8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30.4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10,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等,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

竞拍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1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10,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幢1号的房产,产权证号:京山县房权证钱场镇字第00056096号,土地权利证书号:京国用(2011)第100号。根据《房地产权属档案咨询结论书》显示,建筑面积330.44平方米。根据《土地登记卡》显示,宗地面积100.04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1年03月28日。现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由于涉案房屋实际清场客观有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不清场拍卖,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占有人继续占有使用上述房产至2022年3月22日。本院已将不清场拍卖的风险告知被执行人,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被执行人或其他占有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占用费。在上述占有使用期限届满前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但买受人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占用费的除外。使用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占有人仍然继续占有、使用上述房产,买受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起拍价人民币28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56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三)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托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成交标的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的相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公示的车辆环保标准、排放标准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意向竞买人竞得车辆后将车辆从原登记地迁出,迁入异地进行登记的,请自行核实该是否符合入户地登记标准,自行承担异地无法入户登记的风险。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8年至2021年10月,本院已对114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0)粤0606民初13089号执行案号:(2021)粤0606执恢2423号承办人电话:0757- 22663127看样集中地点:不交吉拍卖,自行看样集中看样时间:不交吉拍卖,自行看样

七、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2年1月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 444650010400294370000171225)。如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以支付拍卖余款的,竞买人亦须按照上述指定日期将全部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将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竞买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院将车辆拍(变)卖的辅助工作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将车辆以外的财产拍(变)卖的辅助工作委托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九、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000850556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竞拍流程指引: https://sale.jd.com/act/tgQsYL2XZUlNwED4.html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标的详情

注意事项: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过户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本资料有显示税费、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的,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价格以国土、税务部门核价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税务等部门了解。(以下资料摘取自:国新评字SF1202106295476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 
(一)基本状况估价对象为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 幢1 号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330.4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04 平方米。因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京山县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房地产权属档案咨询结论书》未记载估价对象房屋用途,综合《土地登记卡》证载土地用途及房屋利用现状,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81 年03 月28 日。现实际用途为住宅,现状为一、三楼暂空置,二楼为居住。详见附件中《估价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估价对象的全部财产范围为估价对象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建筑物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以及在经济耐用年限下通用性强的室内装修,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价值。
(二)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
(1)坐落与方位估价对象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 幢1 号,所在建筑物东临兴业街。
(2)与重要场所的距离估价对象距离钱场镇人民政府约400 米。
(3)临街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小区东临兴业街。
(4)朝向与楼层估价对象所在楼栋总层数为3 层,其所在楼层为第1-3 层,东西朝向。2.交通状况(1)道路状况估价对象附近有兴业街、双院街、国道204 等主次干道,道路通达度一般。(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估价对象附近无公交线路通过。(3)交通管制情况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暂无交通管制的限制。(4)停车方便程度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有无停车位。3.周围环境状况(1)自然环境京山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间有冷害;雨量充沛,但分布不匀,常有旱涝发生;气候年差较大。年平均气温16.3℃。极端最高气温40.3℃,极端最低气温-6.2℃。山地、平原温差明显,无霜期223 天—243 天,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08 千卡/平方厘米—110 千卡/平方厘米,日照总时数1970.5 小时,日照百分率46%。日照时数低山丘陵稍多,平原略少;夏季多、冬季少。年平均降水量1179 毫米。夏季降水量约占全年的41%—45%,冬季占7%—8%,春季占28%—32%,秋季占18%—20%。年降水量水平分布,东部边缘略多,北部、西部略少。年降水日数104—130 天,主要集中在春季和梅雨季节,4 月最多,1 月最少。暴雨主要集中在5—9 月,6—7 月最多,6 月暴雨中,南部多于北部,7—8 月暴雨北部多于南部。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 幢1 号,区域绿化度一般,噪音污染程度较低,空气质量较好。(2)人文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优。(3)景观估价对象附近无自然景观。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周边有钱场中学、钱场镇小学等学校,有京山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钱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京山钱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钱场镇之后、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钱场中心卫生院、钱场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有家和购物广场、万福隆钱场购物广场等商业购物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度较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包括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和通气,保障率均大于95%。
(三)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位于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其所在建筑物东临兴业街,所在宗地形状较为规则,土地形状对土地利用无不良影响,地块平整,与周边相邻的道路地势持平,自然排水和通风状况较优;地基承载力较好、未见明显沉降,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基础土壤也没有受过污染。土地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2.建筑物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为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幢1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30.44平方米。根据我们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3层,估价对象位于第1-3层,现实际用途为住宅,现状为一、三楼暂空置,二楼为居住。估价对象建成年代约为2011年,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至价值时点已使用约10年,综合成新率约80%。至现场勘查之日,所在建筑物外墙为水泥。内部布局:一楼暂空置,存放货物,二楼为住宅,简单装修,三楼毛坯。二楼装修情况:入户为防盗门,室内为木门包门套;内墙:客厅、主卧及次卧均为乳胶漆;地面:客厅、餐厅为瓷砖,卧室均为实木地板;客厅顶棚:吊顶;卧室顶棚:吊顶;厨房:耐磨瓷砖,墙砖到顶,轻钢龙骨集成吊顶,整体橱柜;卫生间:耐磨瓷砖,墙砖到顶,卫生间配置蹲便器和面盆等。通过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估价对象现有两房做卧室使用,卧室均朝东,室内衣柜不可移动,采光、通风条件较好。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二、评估结果 估价对象为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兴业街1 幢1 号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30.44 平方米,经过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资料分析与计算论证,于价值时点2021 年06 月01 日在满足本报告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RMB39.65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单价为RMB1200 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每平方米壹仟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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