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金山路4区金山名居预售商品房3号楼1单元802室
将于10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72小时
联系方式:
叶尔森:电话1:1809750661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循守本拍卖须知,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关于新疆天筑华鑫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分公司,新疆天筑华鑫投资(集团)天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拍卖的公告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31日10时至2021年11月3日10时在京东网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被执行人位于阿勒泰市金山名居小区的3号楼1单元802室(建筑面积:153.48平方米)的住宅用房一套。 评估价:728263元,起拍价:582610.40元,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七、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京东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京东网指定。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10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阿勒泰市人民法院账户(户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营业部,行号:104902001014、汇款账号:6232638300101633490) 2、缴纳至京东网指定账户(款项交齐后,由京东网自动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八、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税费及办理权证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所欠费用依法承担。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京东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叶尔森 联系电话:0906-2121620,18097506612
联系地址: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被执行人位于阿勒泰市金山名居小区的3号楼1单元802室(建筑面积:153.48平方米)的住宅用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