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秦皇岛拍卖房 > 山海关拍卖房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花园14-4-4号不动产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花园14-4-4号不动产

起拍价:

¥35.5464万

将于11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先生:13803357965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5.5464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5.546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8.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0日10时至1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网址:http://sifa.jd.com/)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花园14-4-4号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花园14-4-4号,建筑面积为98.74㎡。该标的物存在抵押,抵押权人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直属支行,抵押金额33万元,履行期限2017年02月15日至2036年02月15日;该标的物是否拖欠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暖气费等不详。

四、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标的物所在地关于不动产限购政策对竞买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五、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八、本院已将公告张贴于标的物,告知相关权利人提交相关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经法院确认后均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须在竞价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该资格需经法院确认,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利。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前登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价的,后果自负。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竞价系统将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

十一、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十二、竞买人应在竞拍出价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交纳的或被冻结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自动返回或解冻。

十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纳拍卖成交价款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本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
3、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事由消失后,视需要继续拍卖。
4、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6、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参拍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因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联系执行法院,导致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2021年09月28日

竞拍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0日10时至1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址:http://sifa.jd.com/)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花园14-4-4号不动产,实际坐落为欣苑里1-4-4号不动产,建筑面积为98.74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拍卖保留价:355464元;保证金金额: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限购政策,可能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购买资格。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涉案房产所在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执行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要求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参加竞拍,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执行法院和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并出价竞拍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请谨慎参拍出价。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海花园14-4-4号不动产:该标的物存在抵押,抵押权人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直属支行,抵押金额33万元,履行期限2017年02月15日至2036年02月15日;该标的物是否拖欠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暖气费等不详。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03日前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本院已告知相关权利人提交相关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自通知之日至发布拍卖公告,本院未收到任何人提交书面材料主张权益。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本院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秦皇岛住房城建支行,账号:13001635808050512186-0001。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5、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保证,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本院已委托辅拍机构河北法辅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2021年11月03日9时起至2021年11月04日17时止。拍卖辅助机构(河北法辅助拍)联系电话:0335-8395280、13803357965。

七、本公告刊登在“京东网”,“人民法院报”。 
法院咨询电话:0335-3552107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监督电话:0335-3552204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21年09月28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天津市北辰区辰顺路与龙泉道交口西北侧瞰景园37-2-1102号房产

下一条:青神县南城镇兰沟村水竹怡庄一期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MSQ2012-45号)及地面无证构筑物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