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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丙华名下位于潜江市东方花苑住房

起拍价:

¥61.54万

将于10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潜江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董文博:电话1:1347742881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54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1.5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4.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帐户且未实名,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因各大银行对当天支付的金额有限定,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作好准备。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

五、拍卖标的物需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必要的展示期后进行拍卖。根据评估报告中就拍卖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情况以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竞买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查看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公告中所示标的物的建筑面积为不动产登记中载明的建筑面积。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办理产权登记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七、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登记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产权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交付及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因网络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七、本拍卖财产为罚没品或法院查封物,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上述说明并自愿承担风险。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28-8155975法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728-8155729。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5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物为张丙华位于潜江市东风路82号东方花苑2栋3单元401室房屋一套,产权证号020499,建筑面积为154.17平方米,有抵押,总楼层7层,所在楼层4层。该房屋目前无钥匙,且有优先购买人(共有人)。暂时无法看房,意向购房者,具体情况需与本院联系沟通。评估价615400元,起拍价615400元,保证金额为60000元,每次竞价增幅30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核实不动产、动产或其他拍卖物状况,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不动产面积以产权登记时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与预售登记面积有出入的,不动产成交价款不发生变化。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目前无法看房,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十、拍卖成交的,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潜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汇缴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江章华路支行账号:562567129831并在2021年10月2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拍卖财产为罚没品或法院查封物,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上述说明并自愿承担风险。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拍卖标的
咨询电话:0728-8155729法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网址: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9月15日

标的详情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0日1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物为张丙华位于潜江市东风路82号东方花苑2栋3单元401室房屋一套,产权证号020499,建筑面积为154.17平方米,有抵押,总楼层7层,所在楼层4层。该房屋目前无钥匙,且有优先购买人(共有人)。暂时无法看房,意向购房者,具体情况需与本院联系沟通。评估价615400元,起拍价615400元,保证金额为60000元,每次竞价增幅30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核实不动产、动产或其他拍卖物状况,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不动产面积以产权登记时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与预售登记面积有出入的,不动产成交价款不发生变化。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目前无法看房,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十、拍卖成交的,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潜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汇缴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江章华路支行账号:562567129831并在2021年10月2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拍卖财产为罚没品或法院查封物,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上述说明并自愿承担风险。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拍卖标的
咨询电话:0728-8155729法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网址: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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