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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修竹街8-1号的地下车库

起拍价:

¥9006.36万

将于9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5-6277264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006.36万

保证金:

¥100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006.3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5600.8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2日10时至2021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9月30日17:00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账号:6232810610000021989,联行号:105226000063),并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5日内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被执行人欠付的其他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5-6277195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5-6277264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竞拍公告

通知书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因被执行人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未履行本院(2020)辽06民初60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委托对案涉房屋进行评估,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出具华鼎房地估字【2021】第002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报告已依法送达。本院依(2020)辽06执保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修竹街8-1号的地下车库(所有权证号:201600092732)。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就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告知(具体信息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如对本次拍卖有异议,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具体相关拍卖事宜请自行了解。联系人: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5-6277264特此通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2021)辽06执106号本院将于2021年9月22日10时至2021年9月2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修竹街8-1号的地下车库(所有权证号:201600092732),建筑面积:25600.81㎡。评估价:9006.36万元,起拍价:9006.36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竞价幅度:10000元/次(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法律规定相应资质的主体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并预约看样的时间(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5-627726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涉案房屋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信息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特别提示:
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辽(2016)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092732号”《不动产权证书》,估价对象坐落于中山区修竹街8-1号,建筑面积25600.81平方米,证载用途为地下车库,实际用途为地下车库、部分间隔作为仓库使用,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为35层,所在层为地下一、二层,权利人为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辽(2016)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092732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面积为25129.5㎡,估价对象车库所分摊的土地为证载土地面积25129.5㎡的一部分。估价对象评估值中包含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3)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大政地城字[2003]6130号”《关于大政地城字[2003]6130号批复的补充批复》及《关于大连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典生活项目A区地下停车场土地出让金的说明》,大连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经典生活项目的地下停车场出让已办理了补充批复,该项目A、B区地下停车场共有644个车位,包括A区378个,B区266个,土地出让金共计269.7113万元,其中A区停车场土地出让金为153.36万元。
4)本次估价对象为经典生活项目A区地下停车库,规划地下停车位共有378个,但未明确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分别的车位数量。由于估价对象部分间隔为仓库使用,现场勘查时产权方未到场配合,故现场无法确定地下一层、地下二层车位的实际数量。本次评估将总车位数按照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大房测(果)字{2007}第020065号),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9485.99平方米,分摊车位数约288个,地下二层建筑面积6114.82平方米,分摊车位数约90个。如该数量于规划或相关部门认定的合法车位数不符,需重新评估。
5)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估价对象已查封。首次查封的查封机关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期限自2019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18日。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轮候查封,查封期限至2023年11月2日。6)根据“(2021)辽02执625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执行函》,估价对象已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因委托人的执行案件债权人对该查封财产享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故将查封房产移送委托人执行,对该财产的续封、解封和变价、分配等后续工作均交由委托方办理。
7)经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为地下车库、部分间隔作为仓库使用,估价委托人未明确估价对象是否存在租赁权,经委托方确认,本次评估不考虑租赁权对评估值影响。
8)估价对象的登记用途为地下车库,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地下车库、部分间隔作为仓库使用。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不一致,根据合法原则,本次评估按照证载用途车库及规划的车位个数进行评估。
9)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辽(2016)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092732号”《不动产权证书》,估价对象坐落于中山区修竹街8-1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共用土地面积25129.5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43年8月18日。估价对象评估值中包含估价对象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具体土地面积以土地主管部门确认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被执行人欠付的其他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本次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明细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9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账号:6232810610000021989,联行号:1052260000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辽宁首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5-6277264
监督电话:0415-2172866 张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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