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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海滨路东侧滨海花园三区B幢1503号的不动产

起拍价:

¥46.005万

将于7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苏小姐:1781956162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5.7213万

保证金:

¥9.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6.00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 须 知(一拍)(202
1)粤15执59号  本院将于2021年7月24日10时至2021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641569,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上拍卖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拍卖公告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与拍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涉案房产内可移动的家具。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或解冻。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真实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委托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处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17819561622)。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处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17819561622)。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成交价款缴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本案执行案号。 

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成交裁定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成交裁定书。(联系电话:17819561622)。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买受人自行征询相关部门。 

十、【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产权转移】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接收财产,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后,拍卖财产的产权办理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与其有关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保管费、装卸运输费、拖车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
咨询电话: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7819561622(苏小姐)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法官、郑助理0660-3299129
法院纪检电话:0660-3369053法院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2号。法院网址:http://www.swzy.gov.cn/法院网址:http://www.swzy.gov.cn/本次拍卖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咨询。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一拍)(202
1)粤15执59号     本院将于2021年7月24日10时至2021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641569,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海滨路东侧滨海花园三区B幢1503号的不动产【产权证号:LFYBDC_YD-CLZL_05531】。 处置参考价657213元,起拍价:460050元,保证金:92000元,增价幅度:4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拍卖财产为住宅商品房的,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拍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涉案房产内可移动的家具。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 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2号本院办公楼4009房。 咨询电话:17819561622(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9时。 看样集中地点: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海滨路东侧滨海花园(拍卖标的物地址)。 看样预约方式:看样须提前预约,请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财产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电话17819561622(苏小姐),预约看样截止时间至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特别提示: 涉案的房地产存在以下瑕疵: 1.涉案房产按现状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房屋交接事宜。
(一)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前,请竞买人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拍卖后,拍卖财产的产权办理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办证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因拍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并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       (五)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为其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本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660-3299129。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七日内(2021年8月1日前)将全部拍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52009000019222)填写缴款单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执行案号:(2021)粤15执59号),本院确认拍卖款全额到账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后携带(或邮寄)本人身份证到本院办理签收成交裁定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财产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权属和价值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特别提示: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锁定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特别提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覆盖、毁损、撕扯拍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及其他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
咨询电话: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7819561622(苏小姐)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法官、郑助理0660-329129
法院纪检电话:0660-3369053法院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2号。法院网址:http://www.swzy.gov.cn/法院网址:http://www.swzy.gov.cn/本次拍卖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涉案房产内可移动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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