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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白蕉路3189号1栋2单元1103房

起拍价:

¥84.9883万

将于6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香洲法院网拍组:15113146190/0756-2658797/0756-2658684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6.2353万

保证金:

¥16.9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4.9883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2.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第二次)(2020)粤0402执9265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1年6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494(http://sifa.jd.com/ )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无效。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未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特别提醒: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多个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案件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法官,0756-2683282)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后,相关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房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房产,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地价款等)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6-26108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何书记员:0756-2683334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8-363-020/13501508049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2020)粤0402执9265号执行依据:(2016)粤0402民初7614号执行法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一、拍卖标的物:标的物一: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路3189号1栋2单元1103房。登记建筑面积:142.62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任超;权证号码:0300050217。登记详情参见附件1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无人使用。 标的物二:位于珠海市九洲大道中2123号9栋2单元301房。登记建筑面积:193.41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任小琴;权证号码:0100162703。登记详情参见附件1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无人使用。

二、网络平台: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494(http://sifa.jd.com/)拍卖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止。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房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书记员何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2683334。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拍卖珠海市外房地产的,竞买人应当符合购买该房产的当地政策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1.本院;2.京东网提供网络服务的相关人员;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任超、任小琴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任超、任小琴因转让产权本应或可能负担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买受人因受让产权本应负担的契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与拍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经向相关机关定向询价,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路3189号1栋2单元1103房的起拍价为849883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8400元,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169900元;拍卖的标的物二:珠海市九洲大道中2123号9栋2单元301房起拍价为3640472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18200元,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728000元。

六、目前已知对本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的人0名,本院已依法予以通知。特别提醒:法院应将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前录入系统,届时优先购买权人可直接报名,系统自动匹配,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2021年7月1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     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账号:44350201040024705000001077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2020)粤0402执9265号,所竞拍分别为下述房产:珠海市斗门区白蕉路3189号1栋2单元1103房、珠海市九洲大道中2123号9栋2单元301房。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书记员何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0756-2683334。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八、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拍卖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房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房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联系人:香洲法院网拍组         咨询电话:15113146190 本次拍卖自行看样

十、本院按拍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特别提醒: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法院
监督电话:0756-26108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拍卖贷”业务: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联系人:彭经理0756-3328738/13427731579胡经理0756-3328733/13680326782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联系人:张经理0756-2218677/15989753173钟经理0756-2218677/18666968187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联系人:郑经理0756-8887942/13631292327方经理0756-8138356/13824171566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联系人:刘经理0756-2634285/15919196352 李经理0756-2634285/13202134474林经理0756-2634285/1587567818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蒲经理0756-3193881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经理0756-266188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张经理0756-3858074/18575600939曾经理0756-3858045/13570385013杨经理0756-3858083/13928050203特别提醒:1.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相关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2.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等不影响本公告所指定缴纳拍卖余款的期限和方式。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视该竞买人悔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本次拍卖房地产的权证复印件

标的详情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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