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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幢号19房号2103

起拍价:

¥40万

将于4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网拍组:0757-81852138/0757-81852092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7.79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0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0.0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的,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法院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099、86253014。

竞拍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6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幢号19房号2103,不动产权证号:00030685,面积130.07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介绍)。特别提醒:该房产属异地房产,故不清场移交。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拍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4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4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应共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代理人才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应共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竞买人才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可能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撤销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有效证明(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付款方式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071013863)。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0)粤0605执恢507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4.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广东)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六、咨询及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507。本案的执行人员:里水法庭李法官,电话:0757-85612097;王书记员,电话:0757-85656308。本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处实地看样。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以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1.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
8)粤0605民初17347号;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恢507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杨恒军、优先购买权人刘杏梅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5.法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不清场移交,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6.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7.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8.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9.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办理委托竞买、联名竞买、优先购买手续1.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代理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委托竞买的双方,请委托竞买的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2.竞买人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联名竞买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联名竞买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以此类推)。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联名竞买的各方,请联名竞买的各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3.优先购买权人需办理优先购买手续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优先购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优先购买权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一并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
监督电话:0757-8185264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标的详情

注以下资料摘自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永信行估房字(2021)第000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一、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界定本次估价对象为杨恒军、刘杏梅位于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嘉典·三湖春天)19幢2103号房地产,根据估价委托人的委托及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抵押查封信息》等,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为130.0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估价委托人未能提供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等相关信息。
2、估价对象概况
(1)权益状况描述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估价对象权利人为杨恒军、刘杏梅,不动产权证号(证明)为00030685,坐落为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幢号:19,房号:2103,用途为成套住宅,面积为130.07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28层,所在层数为21层,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登记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估价对象已抵押、已查封、无预告、无异议、未预抵,办理状态为现势。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抵押查封信息》,估价对象所有权人为杨恒军、刘杏梅,不动产权证/证明号为00012824,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鱼县东岳支行,抵押期限为201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2日。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抵押查封信息》,估价对象存在三轮查封情况,三轮查封的所有权人均为杨恒军、刘杏梅,不动产权证/证明号均为00030685,坐落均为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嘉典·三湖春天)19幢2103。具体司法机关信息如下表:司法机关信息表
(2)实体状况描述①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估价对象所在的嘉典·三湖春天小区19幢建成于2010年,房屋外墙为墙砖,共1个单元,总层数为28层,估价对象位于其中的2103室,入户门为防盗门,该单元为2梯(电梯)4户布局,由于估价对象产权人的原因,本次估价,估价人员未能进入房屋室内进行查勘。估价对象房屋承重构件基本完好,非承重墙基本完好坚固,整体面层基本平整,地基基础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未发现不均匀沉降,楼地面基本平整;简单装修;公共部分各种照明装置基本完备,绝缘较好;其他设备使用基本正常,维护、保养一般。②土地及附着物实物状况描述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位于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嘉典·三湖春天小区,其所在宗地东临东岳路,南临沿湖大道,西临通湖路,北临木屐岭二巷。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形状一般,地势较平坦,基本无地质和自然灾害,抗震能力一般。所在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红线内场地平整且有已建成建筑物、小区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小区绿化较好,配套设施齐全。司的永信行估房字(2021)第00006号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二、价值时点二○二一年一月六日该价值时点即为完成估价对象现场查勘之日。

三、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和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遵循估价原则,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测算,并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一般状况,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1年1月6日满足本报告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房地产价值为47.79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玖佰元整;单价为3674元/平方米,大写金额:人民币每平方米叁仟陆佰柒拾肆元整。

四、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1) 假设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2) 假设估价对象产权清晰合法,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3) 假设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已交纳相关税费。
(4) 本次估价过程中,估价委托人提供了估价对象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抵押查封信息》的原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但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5)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但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假定估价对象工程质量和环境状况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并能正常安全使用。
(6) 估价对象为整个项目的一部分,本次评估假定估价对象能合法正常使用整个项目公共部位和公共配套设施。
2、未定事项假设无。
3、背离事实假设(1)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查封情况。由于本次估价是为法院办理案件提供假定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参考,故本次估价未考虑已存在的抵押、查封情况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
4、不相一致假设无。
5、依据不足假设(1)由于客观原因限制,本次估价中估价人员无法进入房屋室内进行查勘,仅对估价对象房屋外观、楼栋及周边进行了查勘。本次估价假定估价对象室内层高、平面布局、通风采光、设施设备等因素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不存在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因素。同时根据委托人要求及评估现场条件限制,本次估价设定房屋室内为毛坯,未考虑估价对象室内可能存在的装饰装修对估价结果的影响。(2)本次估价中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均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房屋所占用土地的权属证明资料和信息,委托人也未能到相关的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估价人员受相关产权查询条件的限制,也未能进行相关的产权查询。但估价人员收集到了与估价对象同小区其他房屋所占用的权属证明资料,根据收集的相关参考权属证明资料,该小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7年8月1日。本次估价中以估价对象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终止日期与参考的同小区其他房屋一致为前提进行评估。若本次估价采用的前提与实际不符,应重新进行评估。(3)估价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物业费、水电费等缴纳情况的相关资料,本次估价未考虑估价对象可能存在的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对其价值的影响。
(二)估价的限制条件1、 本次估价以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政策法规、估价对象所处房地产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为依据进行,并受到本估价报告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上述因素发生变化会导致房地产价值发生变化,本报告估价结果也应作相应调整。2、 本报告所确定的房地产价值是在本次估价目的的特定条件下最有可能形成或者成立的价值,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如估价目的变更,须另行估价。3、 本次估价没有考虑快速变现、税费转嫁等特殊的交易方式,以及可能发生的产权转移相关费用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影响;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当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时,房地产价值一般亦会发生变化。4、 本次估价结果已包含估价对象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房屋室内可能存在的二次装修的价值。5、 本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本报告中部分内容而导致可能的损失,本估价机构不承担责任。
6、 本报告仅供估价委托人根据估价目的使用,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7、 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为壹年。若报告使用期限内,房地产市场或估价对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或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
8、 本报告由本估价机构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房产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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