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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3号2栋4810房

起拍价:

¥104.2932万

将于3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平台:0756-2666131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30.3665万

保证金:

¥104.293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04.2932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9.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二、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未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多个竞买人联名竞买的,因网络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参加变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未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到该地址,视为送达。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未依法变更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在线支付变卖价全款后,相关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房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支付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款项在变卖后即时解冻。竞买人在参加本次变卖活动中所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在此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款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网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六、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买受人接到成交裁定后,应依本院通知及时交接房产,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加变卖活动,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变卖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0)粤04执415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执行依据:(201
9)粤民终24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房产概况及变卖标的房产座落: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3号2栋4810房。登记建筑面积为:79.01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房产权证号:珠海市利晨医药有限公司(登记在珠海市天朗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实际所有权人为珠海市利晨医药有限公司),占有100%份额,房唯一号为:919268。登记详情参见附件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为:不详。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变卖标的:珠海市利晨医药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上述房产的100%份额。

三、本场变卖的网络平台及变卖时间网络平台:京东网   网    址:sifa.jd.com/2584变卖时间:2021年3月15日10时00分起六十天内。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一旦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均可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五分钟。直至无人出价,倒计时及延时结束,本次变卖结束。认为变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变卖标的物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刘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2666095。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变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变卖期内,依照网络平台指引缴纳变卖价为人民币1042932元。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变卖房产:
(1)本院;
(2)京东网;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变卖价格构成本场变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珠海市利晨医药有限公司转让产权份额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珠海市利晨医药有限公司因转让产权份额本应或可能负担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因受让产权本应负担的契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与变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变卖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为人民币1042932元。根据相关规定,本院确定本次变卖的变卖价为人民币1042932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
(四)保证金本次变卖保证金为人民币104000元。因取得竞买人资格依规定必须缴纳变卖价全款,故保证金无需另行缴纳。上述所列保证金金额,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处罚。
(五)优先购买权人目前无知对变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变卖余款的交纳变卖成交后,成交价高于变卖价的,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5日内将余款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3505010400163240000000663,开户行: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2020)粤04执415号,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3号2栋4810房。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刘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0756-2666095。逾期未支付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变卖。
(七)成交裁定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变卖款项,且无撤销变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变卖成交。本次变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本院按变卖标的物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变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咨询电话:京东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本次拍卖自行看样。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4006-229-586。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变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违规举报监督电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6-2666200   附件:1.本次变卖房地产的权证复印件;2.《有意为拍卖提供贷款银行一览表》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汕头市丰泽庄西区17幢602、702号房全套房地产

下一条: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3号2栋4808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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