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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欣湖苑14-1-301房产

起拍价:

¥79.73万

将于3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邢女士(天津市津拍拍卖有限公司):13821384607/400-0061101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3.9万

保证金:

¥15.94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9.73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3.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01日10时至2021年03月0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6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车辆本身的外观、结构、零部件及出险、理赔、违法情况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涉及车辆改装后与实际登记情况不符的,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一切费用不包含在车辆成交价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参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办理委托手续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认定后方能进行委托。提交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物开拍5日前。逾期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在开拍期间所有行为将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购买本市牌照车辆的,需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需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竞买人购买本市以外地区牌照的车辆涉及的过户、机动车迁入、牌照指标申领/更新等问题请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未咨询的拍卖全程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内注明的开拍日期前10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优先购买权的,将通过拍卖平台发布相应公示信息,相关人员可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参拍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中规定时限前缴纳拍卖尾款,并在接到法院通知后按照约定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新立村支行,账号:02010101040002416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配合法院及时完成标的物交接,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应缴费用、欠缴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应缴费用、欠缴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849378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邢女士 13821384607  400-006-1101咨询电话:16602265165京东客服:400-622-9586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竞拍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欣湖苑14-1-301房产的公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01日10时至2021年03月0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6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欣湖苑14-1-301的房产,产权证号:110021511292,证载建筑面积:93.68平方米,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规划用途:居住 。起拍价:797300元,保证金:159460元,增价幅度:20000元。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以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简介:1. 该标的物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首封;2. 该标的物有人居住,无租赁,无钥匙,无优先购买权人;3. 该标的物无抵押;4. 该标的物周边情况:有金色未来幼儿园、天津市华明学校等教育资源,华明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便民超市、银行、商场、公园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适宜居住,地理位置较好,交通道路畅通。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1年02月01日起至2021年02月0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联系人:邢女士 13821384607  400-006-1101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应于参拍前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购买条件。自愿参与报名及竞价的竞买人视为已了解相关政策、条款,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应缴费用、欠缴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1.本案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需针对优先购买权人主体及权利性质、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进行公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将无法通知的理由及其他存在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则视为已经通知。已知优先权人经通知确认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本案内存在的未知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申报身份,经法院确认后将通过拍卖平台发布相应公示信息,相关人员可自行查询。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参拍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3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新立村支行,账号:02010101040002416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如需提高单日单笔转账限额的请自行联系其所属银行咨询。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关于标的物的交付,一切以公告内容为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邢女士 13821384607  400-006-1101京东客服:400-622-9586
举报监督电话:022-8493785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渤海财险网络司法拍卖贷款+保险业务联系方式贷款办理前请事先与保险公司进行确认是否可以承保。贷款办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保险、公证及相关代办工作等,请提前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咨询。本业务由渤海财险牵头处理相关工作,请于申请贷款前及时联系渤海财险咨询相关事项。咨询事项项目组成员联系方式
1、保险服务。请于申请贷款前联系渤海财险工作人员,咨询投保《司法拍卖交易保障保险》事宜,借款人投保保险为贷款行发放贷款之前提。                                   2、公证服务。在竞买人投保保险前,需与渤海财险及第三方公司就代办过户和抵押登记服务事项签署《三方协议》并办理公证。公证为投保保险之前提。                                     项目总负责人胡经理18002197992项目经办杨经理18622217422项目辅助刘经理13114954942天津申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办工作负责人李经理18522593270银行贷款服务——中国建设银行咨询贷款负责人张经理范经理1380304840513820482128银行贷款服务——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咨询贷款负责人陈经理  沈经理 1366217373818522959788银行贷款服务——天津农商银行咨询贷款负责人臧经理   路经理13920081515  18698056001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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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泰安市泰山区訾家灌庄小区2号楼1单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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