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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裕华园小区8号楼6单元201室

起拍价:

¥46.4万

将于2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先生:13253279995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1.70132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6.4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3.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拍卖须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本院已授权委托(河北拍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4日10时至2021年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保定市裕华园小区8号楼6单元201。该房屋总层数为6层,评估对象所在楼层为2层,总建筑面积为93.1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情况:良好。房屋现状: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查封;未腾空;有短期租户,可随时腾空搬家。

四、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在竞买房屋时,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支持规定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等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要求的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拍卖委托手续应早于开始拍卖日的三日向法院提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人方能代理受托人参与拍卖,否则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早于开始拍卖日的五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网络询价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均以实物为准。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账户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全部余款缴纳后立即与法官电话联系,并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凭付款凭证)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请竞买人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户):户名: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水河西支行账号:10172995081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或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物业、水、电费、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因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2188132司法拍卖辅助:焦女士 15131856535网拍平台技术咨询:400—6229586。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保定市裕华园小区8号楼6单元201室房屋的公告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本院已授权委托(河北拍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4日10时至2021年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保定市裕华园小区8号楼6单元201。该房屋总层数为6层,评估对象所在楼层为2层,总建筑面积为93.1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情况:良好。房屋现状: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查封;未腾空;有短期租户,可随时腾空搬家。 起拍价:464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2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本院不组织看样,请到标的地自行看样。 提示:本院已委托河北拍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法网络拍辅机构”)在本次拍卖期间提供相关信息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焦女士,电话:15131856535.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权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3.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在竞买房屋时,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支持规定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等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或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拍卖保证金及尾款的支付: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具体情况冲抵拍卖产生的损失、差价及相关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依法强制执行。拍卖余款在2021年2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水河西支行,账号:101729950812)。并于交纳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保证金充值说明: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司法网络拍辅机构:河北拍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31856535。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2188132。其他涉及京东网技术问题,请向京东网客服咨询—热线:400—622958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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