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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观湖一品”住宅楼2-3-2101房屋

起拍价:

¥46万

将于11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赵法官,赵法官:010-68899946/010-68899792

拍卖平台:

北交互联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4.91万

保证金:

¥4.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5.5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7日10时至2019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机构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或相关竞买公告对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北交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当地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敬请注意,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北交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八、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有效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自身的行为。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交互联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和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相关损失后果均由买受人全部负担,特别提醒,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一律不承担过户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十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9)京0107执恢384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43081814),并在尾款缴纳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依法办理标的物他项权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十六、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监管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暂缓、撤销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交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
监督电话:12368;010-6889972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10-68899946; 010-68899792北交所技术咨询:010-83143015、010-66295785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7日10时至2019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交互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机构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观湖一品”住宅楼2-3-2101房屋该房产为成套住宅,建筑层数22层,框剪结构,面积105.54㎡,南北朝向,两梯两户,房屋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特别提示:该房产均有人居住,办理房本有风险,竞买前需谨慎考虑。评估价:64.91万元,起拍价:46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办理有效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自身的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上拍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该房屋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意向购买人可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周边走访。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认可,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特别提醒,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10-68899946、010-68899792北交所技术咨询:010-83143015、010-66295785
监督电话:12368、010-68899723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网址: 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 此公告同步在“北交互联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冀金盛德 【2018】(估)字第09005号估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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