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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滨湖之春楼盘-3层(-3)-4号地下车位

起拍价:

¥3.9万

将于12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程法官:19981657726/400-1998188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万

保证金:

¥3.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9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帐号:6228400497084848162、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并在尾款缴纳后7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付清变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三十日内交付标的物。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需承担正常使用标的物有关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及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全部税费。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8-250621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变卖流程咨询400-1998188标的咨询看样电话:19981657726  程法官

变卖公告

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如委托他人参拍,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出价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出价竞买成功后,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买受人需依法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滨湖之春楼盘-3层(-
3)-4号地下车位变卖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 //sifa.jd.com/  机构名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滨湖之春楼盘-3层(-
3)-4号地下车位 变卖规则: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关于网络司法变卖的最新通知,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2、本次变卖标的物的起拍价、竞买保证金、每次加价幅度如下:序号名称面积(m
2)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万元)1位于滨湖之春楼盘-3层(-3)-4号地下车位41.503.90.20.05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标的物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4、变卖中的“竞买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5、变卖余款由买受人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刷卡交款或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人民法院指定下列帐户上:收款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帐号:6228400497084848162开户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2、如参与竞买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活动开始前三日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与本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后参加拍卖会,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变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变卖前一日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咨询(联系方式附后,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在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变卖,公告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重新变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变卖成交且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变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日内,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三十日内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
4、变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
5、标的物须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6、标的物税费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依法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对垫付的税费另行主张。
7、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六、温馨提示: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自行查询银行余额和支付的限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19981657726  程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838-2506213变卖流程咨询400-1998188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上一条:位于滨湖之春楼盘-3层(-3)-51号地下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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