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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一处

起拍价:

¥50.1万

将于1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方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拍拍金服:18738758639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1.5511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0.1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1.1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2日10时至2023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对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一处进行司法拍卖,现就有关司法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

十一、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二、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六、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十七、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1月30日24时前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方城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方城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624646225500017960)
2、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款项交齐后,由联付通自动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八、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一、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拍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拍金服
咨询电话: 18738758639
法院监督电话:0377-65075992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安路中段方城县人民法院邮编:473200 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一处)公告方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2日10时至2023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一处。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权证号码:方201100147)一处,该房产建筑面积201.18平方米,总层数:2层,房屋用途:住宅。该处房产的土地证号为:方国用(2012)第252号,地号01-2-013,土地面积131.82平方米。抵押情况:有抵押。此次拍卖的房产包含室内装修及部分家电。注:此次拍卖房产所占用土地使用期限为长期,若后续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过户等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评估价格:715511元    起 拍 价:501000元保 证 金:70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上午10时。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请各位竞买人自行前往我市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我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

六、关于拍卖的特别提示1: 经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15日以内、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特别提示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示3:本次拍卖房产现状为简装,此次拍卖的房产包含室内装修及部分家电。此次拍卖房产所占用土地使用期限为长期,若后续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过户等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特别提示4: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朝向、户型等信息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其它业主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特别提示5: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集体土地房产,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属政策性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综合土地价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如拍卖标的属集体土地,受我国土地流转政策的限制,房产仅限于本村组织成员竞买,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本市不动产管理部门了解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我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后续手续,该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和其他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6:拍卖车辆类的标的物原罚单、交通罚单、停车费等一切拖欠费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违章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定、承担。特别提示7:参加股权拍卖的竞买人需事先向股权发行方的银行或企业咨询本标的物过户所需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房管局、土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财税局等)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注意事项:《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动产评估、拍卖、变卖相关问题的工作指引》第十一条之规定;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在办理完毕相关标的物变更手续后凭相关税费凭据原件至本院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30日之内逾期不缴纳或因标的物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缴纳的,本院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1月30日24时前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方城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方城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624646225500017960)
2、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款项交齐后,由联付通自动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拍金服
咨询电话: 18738758639
法院监督电话:0377-65075992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安路中段方城县人民法院邮编:473200                     方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 265 号评估报告.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名称 位于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一处 起拍价 50.1(万元) 评估值 71.5511(万元) 保证金 7(万元) 类型 房产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方城县城关镇七峰路265号房产一处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1322执恢475号权证号码方201100147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14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作过户承诺经营情况/钥  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方城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地综合情况房产年龄/房屋户型房屋楼层2层房屋朝向南北其他介绍无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7155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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