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辽源拍卖房 > 东辽拍卖房 >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403室住宅房屋一套

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403室住宅房屋一套

起拍价:

¥7.40124万

将于1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0437-3162236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5732万

保证金:

¥0.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40124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4.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23日10时至2023年01月24日10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进行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司法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

十一、竞买人应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帮助中心,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拍卖余款。

十二、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

十六、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十七、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01月31日前缴纳至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执行;账号:2205016386360000003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营业部),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2)吉0402执恢553号拍卖余款”。

十八、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一、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有关土地、房屋的税、费数额,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标的所在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二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二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437-3162236网拍平台咨询:4009-010-838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23日10时至2023年01月24日10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403室住宅房屋一套。建筑面积:64.08平方米;用途:住宅。详见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起拍价:74012.40元,保证金:7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拍卖事宜。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内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六、特别提示:1.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在该拍卖房产所在地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拍卖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内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2023年01月31日17时前将拍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2022)吉0402执恢553号拍卖余款”。户名: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执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0163863600000038;开户联行号:105244000010;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有关土地、房屋的税、费数额,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标的所在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竞买人资格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请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按要求自行注册账户,也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0437-3162236网拍平台咨询:4009-010-838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明细表.xlsx资产评估报告.docx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403室住宅房屋一套 起拍价 7.40124(万元) 评估值 10.5732(万元) 保证金 0.7(万元) 类型 房产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摘录自辽新安评报字[2022]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物名称    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403室住宅房屋一套    权利来源    (2022)吉0402执恢553号    权证情况    无    评估基准日    2022年2月25日    标的物所有人    东丰县横道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不详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64.08m2    租赁情况    不详    抵押情况    无    钥 匙    拟提供的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2、《执行裁定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介绍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装修情况    房屋朝向    6    4    64.08    毛坯    南    其他欠费情况    所欠缴的物业、水、电、气、供暖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登记在东丰县横道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辽县建安镇小街嘉兴花园小区住宅房屋,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房屋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房屋为现状拍卖。  2、拍卖房屋为毛坯房,无供水,无供电、无供暖,部分房屋门、窗、供暖、供水设施缺失。参与竞买人请务必自行到房屋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房屋现状的确认。  3、竞买人或承受人取得财产后,能否办理房屋产权证事宜,请自行至相关部门咨询,不能办理的执行承担相关责任,拍卖人不作承诺保证。  4、拍卖房产具备办理初始登记条件时,竞买人或承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后续的登记事项及拍卖程序中所生的相应税费承担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竞买人或承受人分别承担。  5、拍卖房产所欠的水、电、供热、物业等一切费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6、拍卖房屋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与风险,参与竞买人或承受人即视为对一切瑕疵与风险的 认可和接收,请务必谨慎竞买。    咨询联系电话    0437-316269    备注    法院所展示的照片内容仅作参考可能与拍卖标的不符,具体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上一条:东辽县建安镇嘉兴花园小区二号楼502室住宅房屋一套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