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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泽普镇蔼敏小区6栋2单元202室

起拍价:

¥25.27328万

将于12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泽普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阿法官:15309986583/0998-826218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7.1666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5.2732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5日10时至2020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泽普县泽普镇蔼敏小区6栋2单元202室(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起拍价:252732.8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泽普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泽普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0元。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买受人应在2020年12月10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0年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泽普县人民法院(泽普县和谐大街03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泽普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普支行,行号:102894500013,账号:301235002920006983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需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998-8262180,15309986583。
监督电话:0998-8258571。
联系地址:泽普县泽普镇和谐大街037号。                                      泽普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竞拍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法院 关于泽普县泽普镇蔼敏小区6栋2单元 202室住房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5日10时至2020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泽普县泽普镇蔼敏小区6栋2单元202室(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起拍价:252732.8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泽普县人民法院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时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应当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方式缴入泽普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即网拍平台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不计利息并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泽普县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与执行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拍卖款。本院不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10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泽普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普支行,行号:102894500013,账号:301235002920006983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泽普县人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998-8262180,15309986583。
监督电话:0998-8258571。
联系地址:泽普县泽普镇和谐大街037号。   详细信息可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询。  泽普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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