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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9号负1号、负2号停车用房(银座花苑85个停车位)

起拍价:

¥718.08万

将于12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13983065305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22万

保证金:

¥7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18.0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339.5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14 日10时至2022年12月 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置单位: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破产拍卖标的: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9号负1号、负2号停车用房(银座花苑85个停车位)。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 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破产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请提前来电预约,有意者请与黄老师13983065305联系具体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除因过户本身而产生的税费外涉及的一切其他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可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相关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并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有抵押查封,故竞拍完成后尚需一定时间处理解押解封事宜才能办理产权证转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照现状移交,如需清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管理人不做清场处理。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管理人除在满足办理过户条件时提供资料外,不承担任何办证义务,产权证办理由买方自行负责,且卖方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责任,由买方对标的物承担全部责任。
2、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
3、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由买方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也由买方自行了解并支付,买方支付后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竞买人竞得相关标的后,管理人凭现状移交使用权,因房屋涉及抵押和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抵押查封解除且满足产权转移条件时再由委托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过户,委托人不对办理权证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房产税、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涉及抵押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满足条件时再由管理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事宜,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账号名称: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账号:123912537410305)。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管理人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13983065305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受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将于2022年 12月 14日10时至2022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置单位: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处分债务人财产。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本公告内容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破产拍卖标的: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9号负1号、负2号停车用房(银座花苑85个停车位)。 标的物房屋用途:停车用房,建筑面积:3339.51㎡,权证编号:103房地证2012字第23303号、103房地证2012字第23307号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1、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起拍价:7180800元,评估价:11220000元,保证金:710000元,增加幅度: 50000元(及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3983065305)。

三、 咨询看样:管理人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13983065305(黄老师)

四、 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存在。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有抵押查封,故竞拍完成后尚需一定时间处理解押解封事宜才能办理产权证转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照现状移交,如需清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管理人不做清场处理。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管理人除在满足办理过户条件时提供资料外,不承担任何办证义务,产权证办理由买方自行负责,且卖方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责任,由买方对标的物承担全部责任。
2、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
3、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由买方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也由买方自行了解并支付,买方支付后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竞买人竞得相关标的后,管理人凭现状移交使用权,因房屋涉及抵押和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抵押查封解除且满足产权转移条件时再由委托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过户,委托人不对办理权证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需向拍卖平台支付成交金额0.5%的软件服务费。
5、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0.8%到指定账户(收款账号:0125014170001454,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户名: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6、标的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房产税、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涉及抵押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满足条件时再由管理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8、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账号名称: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 账号:123912537410305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13983065305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相关附件鹏程评估报告_ZL4P22_R64ZBP.pdf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银座花苑.doc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9号负1号、负2号停车用房(银座花苑85个停车位) 起拍价 718.08(万元) 评估值 1122(万元) 保证金 71(万元) 类型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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