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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栋1单元负三层车库(编号202)

起拍价:

¥13.44万

将于12月22日09: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登勇律师:13060160839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1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4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22  日9时至2022年12月23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https://www.rmfysszc.gov.cn)对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管理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的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服务热线:023-63088881转1。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元分行营业部,账号:2309 4421 3910 0085 573),并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巨洋酒店14楼,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权属变更及登记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告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2日9点至2022年12月23日9点(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1、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套住宅与1个车库(编号:198),评估价3826400.00元,起拍价2448896.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加价幅度:每次人民币壹万元及其整数倍。
2、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栋1单元负三层车库(编号:199),评估价210000.00元,起拍价1344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每次人民币壹千元及其整数倍。
3、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栋1单元负三层车库(编号200),评估价210000.00元,起拍价1344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每次人民币壹千元及其整数倍。
4、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栋1单元负三层车库(编号201),评估价210000.00元,起拍价1344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每次人民币壹千元及其整数倍。
5、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栋1单元负三层车库(编号202),评估价210000.00元,起拍价1344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每次人民币壹千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接受联合体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其是否具有本次拍卖财产的购买资格,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无购买资格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在竞价成功后,竞买人以无购买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三)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相关权利义务
(一)管理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处置债务人财产的职责。
2、管理人在竞买人支付完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后,按照公告内容向竞买人交付拍卖标的。
3、管理人在公告中披露的内容真实;在公告时间内,接受竞买人咨询、实地看样
(二)竞买人权利义务。1、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详细了解拍卖财产具体情况,积极主动看样,实地查勘拍卖财产。管理人接受咨询时间:自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李登勇律师(13060160839)。管理人对咨询的解答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财产详情以实物现状及评估报告记载为准。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竞拍。3、竞买人委托他人竞拍的,应当提交竞买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若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管理人有权根据材料审核委托竞拍是否成立,不成立的视为受托人竞拍,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竞拍前应缴纳保证金,未按公告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拍。
5、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交纳的保证金直接充抵价款,竞买人原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6、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元分行营业部,账号:2309 4421 3910 0085 573)。
7、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巨洋酒店14楼,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管理人与竞买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拍卖财产交付完成,拍卖财产损毁、灭失等风险从交付之日转移,此后拍卖财产的保管等义务由竞买人承担,若产生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不得以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抗辩。
8、竞拍成功后,由买受人负责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管理人配合。因产权变更登记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产生金额为准。
9、竞买人约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10、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系统提示交纳服务费。若标的物现状与评估报告、本公告、须知、图片等载明有出入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要求调整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

四、法律后果
(一)因本次拍卖财产情况较为复杂,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对拍卖财产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管理人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未对拍卖财产实地看样、实物查勘,产生错误认识等,该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违反公告及法律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追究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在公告要求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竞买人追索。
(五)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需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权属变更及登记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进行必要协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对办理产权证书作任何承诺。

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任何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拍卖日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及上拍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及上拍机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时间拍卖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 22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拍卖时间为:2022年12 月22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23日上午9:00。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拍卖网络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

十一、拍卖单位和监管单位负责本次拍卖的单位是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管单位是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二、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实地查勘,未查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无购置发票和其他材料。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竞买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竞买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另行支付相关税款,管理人予以协助。
(三)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将在后台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管理人
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0839-5566163技术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成都大慈寺房产评估报告_TF0R8T.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1栋1单元负三层车库(编号202) 起拍价 13.44(万元) 评估值 21(万元) 保证金 1(万元) 类型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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