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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宛平南路376号、388弄1-6号、斜土路2426号小区地下车库32车位

起拍价:

¥43.6万

将于9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蒋静):13248188186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7.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3.6万

单价:

¥1.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0.4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历史版本1发布时间:2022.08.2614:56:22当前版本修改时间:2022.08.2615:48:25

变卖须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现就相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共25个标的):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76号、388弄1-6号、斜土路2426号小区地下车库01、02、03、04、05、17、28、29、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44、45、46、49车位。以上25个标的物各自分开变卖,标的物的相应不动产详细信息见各个变卖所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四、特别说明:
1、因本次竞拍的车位只能附属登记在该小区房屋产权的小产证下,且每个房屋产权只能附属登记一个车位,故本次竞拍仅限该小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该房屋产权下尚未附属登记过车位的业主参加,同时每个房屋产权下仅能购买一个车位。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主管部门及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了解。若参加竞买的买受人不是该小区业主,或在该小区有房屋产权但已附属登记过一个车位的,导致竞买成交后无法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的,相应买受人均视为悔拍,并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关于买受人悔拍的有关规定处理。
2、截止2021年12月底,物业管理费无欠费情况,具体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3、截止2021年12月16日该车位由被执行人占用。
4、本次拍卖的所有车位均因建设不标准,导致车位面积较小,均无法停放较大车辆(其中01车位位处墙角且地面存在水井,导致车辆停放受限);成交过户时,车位实际面积与产证面积有误差的,不实行多退少补;以上因车位面积而存在的相应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详情见本次变卖发布的标的调查情况表。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六、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本次变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变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变卖。

八、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事先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九、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27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变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向法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二、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前述变卖差价及相应费用损失的,本院将继续追究原买受人的悔拍责任,责令其补齐变卖差价及费用损失,拒不补齐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四、法院收到买受人全额变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交接手续,同时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标的风险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由买受人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项的处置。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变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法院对税收垫付款有相应审核与发放流程,退回税收垫付款需要一定时间。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六、本次变卖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七、变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八、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二十、若发现本次司法变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辅助机构联系咨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3248188186  蒋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2年8月26日

变卖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共25个标的):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76号、388弄1-6号、斜土路2426号小区地下车库01、02、03、04、05、17、28、29、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44、45、46、49车位。以上25个标的物各自分开变卖,标的物的相应不动产详细信息见各个变卖所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各标的物起拍价格情况如下:变卖价:不低于43.6万元/单个车位;保证金:5万元/单个车位;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3.6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3.6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价款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特别提醒:
1、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因本次竞拍的车位只能附属登记在该小区房屋产权的小产证下,且每个房屋产权只能附属登记一个车位,故本次竞拍仅限该小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该房屋产权下尚未附属登记过车位的业主参加,同时每个房屋产权下仅能购买一个车位。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主管部门及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了解。若参加竞买的买受人不是该小区业主,或在该小区有房屋产权但已附属登记过一个车位的,导致竞买成交后无法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的,相应买受人均视为悔拍,并按照《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关于买受人悔拍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八、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27日前与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3248188186 蒋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2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拍卖裁定.pdf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徐汇区宛平南路376号、388弄1-6号、斜土路2426号小区地下车库32车位 起拍价 43.6(万元) 评估值 77.5(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类型 房产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76号、388弄1-6号、斜土路2426号小区地下车库32车位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上海某某有限公司拍品现状占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16日该车位由被执行人占用。钥匙无特别说明
1、本次竞拍的车位只能附属登记在该小区房屋产权的小产证下,且每个房屋产权只能附属登记一个车位,故本次竞拍仅限该小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该房屋产权下尚未附属登记过车位的业主参加,同时每个房屋产权下仅能购买一个车位。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主管部门及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了解。若参加竞买的买受人不是该小区业主,或在该小区有房屋产权但已附属登记过一个车位的,导致竞买成交后无法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的,相应买受人均视为悔拍,并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关于买受人悔拍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拍卖的所有车位均因建设不标准,导致车位面积较小,均无法停放较大车辆;拍卖成交过户时,车位实际面积与产证面积有误差的,不实行多退少补;以上因车位面积而存在的相应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欠费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物业管理费无欠费情况,具体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有权来源新建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查封2、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3、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    品    介    绍1、房屋权属状况: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76号、388弄1-6号、斜土路2426号小区地下车库32车位,所有权证号:徐2004040962,建筑面积:30.41平方米;房屋类型:其他,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1999年,总层数:23,权证核准日期:2004年11月24日。2、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28街坊6/1丘,使用期限:1997-10-10至2047-10-9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10837平方米。3、四至情况:东至宛平南路、南至零陵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斜土路。
4、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该标的截止2021年12月16日由被执行人占用。
相关附件:

拍卖裁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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